2023年9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月饼质量通则》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第9号)。
新版修订《月饼质量通则》标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我们来看下新版月饼标准与2015版相比,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
《月饼质量通则》(GB/T 19855-2023)主要给出了月饼的产品分类、规定了月饼的原辅料、饼皮及馅料、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最大的区别还是在于把饼皮、月饼和馅重新进行了类别定义。增加了所有食品名称中带有“月饼”字样的产品都可执行本标准。
月饼定义
细化了原料的具体类别,删除了主要原料中的“主要”二字,规范了食用油脂名称格式,将糖划出饼皮主要原料范围,同时明确指出月饼为糕点,并删除了旧版标准中不常用的术语“拔腰”。
产品分类
新版标准将产品分类修改为“按加工工艺分类”“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其他类月饼”三种。
1.按加工工艺分类
删除了“热加工类”“冷加工类”,将月饼分为:烘烤类、油炸类、蒸煮类、属分类,同时取消“冷加工类”下的其他类细类。
2.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
月饼分为广式月饼、京式月饼、苏式月饼、潮式月饼、滇式月饼、晋式月饼、琼式月饼、台式月饼、哈氏月饼,共计9个类别,删除了各地方派式特色月饼次级分类的定义。
3.其他月饼
明确其他月饼范围,不包含按加工工艺和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的月饼。
馅料分类
1.基本要求:
月饼馅料中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不宜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
2.根据馅料的添加量对产品名称的命名进行了要求。
①枣蓉(泥)馅“枣或枣制品(折算成枣)”的添加量;
②水果馅中水果或水果制品(折算成水果)的添加量;
③蔬菜馅中蔬菜或蔬菜制品(折算成蔬菜)的添加量;
④蛋黄馅中咸蛋黄及其制品的添加量;
⑤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馅的添加量提高到了不低于10%;
⑥云腿馅中云腿肉的添加量;
⑦食用花卉馅中食用花卉或食用花卉制品(折算成食用花卉)的添加量。
技术要求
1.对各类别月饼的感官要求,包含了形态、色泽、组织、滋味与口感、杂质。
2.对各类别月饼的理化要求,包含了水分、蛋白质、脂肪、总糖、馅料含量。
标签标识
1.对馅料中有相关添加量要求的都应在产品的标签中标示出各对应配料的添加量。
2.对月饼名称的命名方式也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标识。
温馨提示
(1)月饼包装应符合G8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
(2)《JJF 1070-2023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标准将于2024年4月2日实施,生产企业发证、出厂、型式检验等涉及净含量项目检测的,均需留意。
(3)关于新旧标准更新过渡期,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可按照国家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延长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复函》(国市监食生复函[2024]42号)执行。(本着节约资源、合理使用的原则,食品生产企业仅登记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实际生产条件并未改变的,企业已印制的旧版包装材料可以自登记注册地址变更之日起延期使用6个月。)
(4)新标准明确提出月饼馅料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不宜使用燕窝等名贵珍惜食材,故生产企业在生产月饼时应更多的满足物美价廉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