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场所
周围环境平面图与实际不一致;
生产区和生活区未保持适当距离;
布局不合理存在交叉污染,车间地面不平整;
生产车间“三防”欠完善,某车间门损坏,无法密闭,门窗未安装防虫害侵入的纱网或有损毁;
车间没有通风设施或排风设施欠缺,生产车间紫外线灯数量不足或吊装过高;
车间窗台闭合不严密,存在积水、渗水、积尘及墙皮脱落问题;
车间墙面有损坏与室外直接相通,车间屋顶有脱落破损现象;
物料存放无标识或者标识混乱,原辅料未按规定分区、分类存放,未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仓库各功能区未明确标识。
二、设备设施
车间个别设备型号与认证时不一致,部分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设备和容器未及时清洁消毒;
未能提供针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的卫生监控制度及记录。部分设备及管道卫生差且缺少相应标识;
清洁用具存放在生产车间内;
生产车间内生产工具未做标识并离地存放;
车间内使用的消毒剂无标识且缺少相应的使用记录;
生产车间入口员工更衣柜内放有杂物,工作服和私人衣服未分开存放,缺少工作服清洁消毒设施,缺洗手方法标识;
库房温度控制设施不能满足要求;
生产厂区内温湿度计读数不准确,未经检定;
某些车间缺温、湿度监测及记录;
车间照明设施亮度不足,微生物检验样品无传递窗;
无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生产和检验仪器未检定;
车间缺废弃物存放区域及相应存放桶。
三、生产及工艺控制
工艺文件与实际生产不一致,未能提供投料记录、未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生产投料记录信息不全,未记录投料的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投料记录未标注计量单位,只标注数字,成品称量记录未标注计量单位;
某原材料台账记录中出库日期及数量与相应投配料记录不对应;
产品生产记录中分装原料无生产批次信息;
未能提供某产品的生产批次及数量;
某产品生产工艺与申请许可时不一致;
某产品工艺改进后,工艺文件未能及时更新,作业指导书和质量管理文件未及时修订;
某产品未执行作业指导书规定烘烤时间为1小时的要求, 烘干工序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烘干时间为20min—30min,生产记录中记录的烘干时间为80min—90min;
某产品缺少生产关键工序记录;
关键控制点记录与实际生产情况的时间不符;
部分原辅料未经清洁或未脱包进入生产车间内;
未提供某产品规定批次的生产投料记录;
委托生产的产品未提供委托加工协议;
无法提供某特定批次产品生产记录;
称量间内发现过期原料。
四、人员管理
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但无培训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员、生产人员)的健康证已过期或未能及时取得健康证明;
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培训考核计划或记录;
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无检验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培训记录内容不具体,只写“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 ;
个别食品加工人员佩戴手表、耳环进行作业。
五、管理制度
1、采购进货查验管理
未查验某些原料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产品检验报告项目记录不全;
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或无原始检验记录;
原材料查验记录,缺少审核人员签名;
未按照企业进货查验制度进行进货查验;
某原料的采购记录中缺少生产企业名称,无法实现有效追溯;
进货查验记录和凭证未按规定期限保存;
部分原材料有供方的资质复印件,但无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未提供部分进口原料国内供应商的相关许可证件;
某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满保质期后六个月;
缺原料验收合格报告及相关记录;
提供的部分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或未提供。
2、仓储及销售管理
未能提供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产品出厂销售没有记录产品的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销售日期等基本信息;
销售记录项目不完整,缺少购货者联系方式;
原辅料领用出库记录的数量与进货验收记录不符(出库数量大于进货数量);
某原材料无领用出库记录;
包装材料领用出库记录不完整;
未能提供相应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记录,仓库中产品标签与产品实质不相符。
3、检验和留样管理
产品的原始检验记录,未记录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次信息;
检验原始记录不完整、检验报告项目不符合出厂检验项目要求;
未能提供产品某项目出厂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
未能提供产品留样及相关留样记录;
某产品三批次出厂检验数据完全一致;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不够完整,未严格执行企业产品标准要求;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中记录不规范,缺检验复核人员的签字;
检验员检验能力不足,有的与所检项目不匹配;
检验制度不落实;
抽查的企业出厂检验报告产品批号均与成品入库记录批号不一致;
出厂检验报告记录保存不全;
化验室存在已过期检验试剂,购买的标准试剂无证书;
样品留样记录与实际留样不符;
未能提供产品留样及相关留样记录;
未按规定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产品留样期与制度不符。
4、产品追溯及产品召回
没有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计划、公告和召回食品处置记录;
不安全食品无召回计划;
食品无召回食品无处置记录;
不合格食品无安全防范措施记录;
某些批次的不合格品有不合格品处置记录,但没有生产记录;
产品召回记录批次未能与生产产品批号相对应;
未提供某抽样产品不合格召回相关记录或召回记录不全;
未提供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或记录不全;
召回的不合格品储存记录不完整,缺少规格;
未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缺乏处理客户投诉的相关记录。
5、食品安全自查
缺少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
未开展应急演练,没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及处置记录;
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但未按期进行自查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