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食品标签的合规性一直是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重要环节,也是被投诉举报的热点之一,为促进大家对食品标签合规性的交流,食品论坛坛友“zcslantian”策划了【食品标签来找茬】活动。
每期一款标签,找出标签中不合理之处,这里上传三期,看看你能找出多少问题?
第十期
解析
答案提示(仅做参考,由于水平所限,或有所遗漏):
1、 繁体字“乌龙茶”。食品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2、 声称“无糖”,按照GB 28050的4.2要求,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3、 “无糖”字号不得大于食品名称和商标,参见GB 28050附录B最后一句。
4、 净含量单位标示不规范——“净含量:500 ML”,应标示“净含量:500 mL”或“净含量:500 ml”或“净含量:500 毫升”;
5、 配料强调“精选武夷山大红袍”,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6、 营养成分表字迹模糊、不清晰,不符合GB 7718“3.2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第十一期
解析
答案提示(仅做参考,由于水平所限,或有所遗漏):
1、“山梨酸钾”在配料表中的顺序不合理。“山梨酸钾”允许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即0.0075g/100g),正常不会超过食用盐、白砂糖的添加量。需要根据实际配方重新确认配料标示顺序;
2、配料“老抽”标示不规范,可以调整为“老抽(酿造酱油)”或“酿造酱油”;
3、配料“白酒白砂糖”标识不规范,遗漏标点符号。“白酒”、“白砂糖”未采取易于分辨的方式分隔,应调整为“白酒、白砂糖”;
4、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数据不合理。该产品碳水化合物大部分来源于配料中的“白砂糖”,“食用盐”的配料在第二位,钠含量为1206mg/100g,全部换算成食用盐是3.0g/100g,碳水化合物的数值远高于“盐”,初步判定“碳水化合物”数值的小数点标错;
5、产品标准号标示错误,GB/T 10379应该是SB/T10379;
6、产品与执行标准SB/T 10379不符。该产品标签标示为计量称重,产品执行标准“3.1 速冻调制食品”定义规定的范围是预包装食品,产品执行标准可以考虑采用GB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7、未标示“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该产品属于速冻调制食品,但产品标签中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4.1 标识 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的要求注明“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
第十二期
解析
答案提示(仅做参考,由于水平所限,或有所遗漏):
1、人头像及广告语“好记性 好坚果”有暗示具有保健功能(改善记忆力);
2、品名“蜂蜜桃仁”未反应食品的真实属性,可以修改为“蜂蜜核桃仁”;
3、“富含不饱和脂肪酸”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缺乏依据,且未按照GB 28050的4.1要求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单/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及NRV%;
4、错别字:“白沙糖”——“白砂糖”;
5、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单位“KJ”标示不规范,标准规定的表达单位为“kJ”(k小写);
6、碳水化合物计算可能有误。营养成分表中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质量102.4,在未考虑水分、灰分等情况下,已经超过100,总碳水化合物=100-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碳水化合物应<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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