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对采购产品和外部过程及供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的物资和外部服务过程(外协、物流、检测等)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本公司的需要。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所需的原辅料采购、外部过程(外协、物流、检测等)及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控制,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3、职责
3.1供应链部负责按产品生产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3.2财务部负责编制《采购申请单》。
3.3品控部来料检验员负责原辅料及采购物质的进货验证。
3.4产品部负责原辅料、添加剂等物资验收标准的制定。
3.5仓库负责对验收合格的物料办理入库。
4、工作程序
4.1采购物资分类
供应链部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重要物资A类:对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或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的物资,如生产加工原材料:如禽肉类、禽蛋类、植物油、魔芋粉等;
b)一般物资B类:对公司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或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的物资,如:调味品(食盐、白砂糖、香辛料、味精)、淀粉、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等;
c)辅助物资C类:对公司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或经济效益有一般影响的物资,如: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品、五金机电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4.2对供方的评价
4.2.1 供应链部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两家及以上的合格供方。供应链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明确规定采购物资的重要程度,并以此作为对供方控制程度和方式的重要依据。
4.2.2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和食品安全保证能力,同时还应考虑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要求:
a)质量管理体系、食品经营许可证;
b)本公司对供方能力进行评审的结果;
c)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d)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
e)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
f)供方提供产品及包装物的环保性和OHS安全性等。
4.2.3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A类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肉类须有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屠宰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 ,外地的还要求运输工具消毒证)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a) 新供方根据我司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 产品部对样品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反馈给供应链部,由供应链部报送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审批;
c) 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 样品验证合格后,供应链部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经品控部质检员进货验证合格后,交生产试用,产品部跟踪相应的试用情况,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反馈给供应链部;
e)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4.2.4对于一般物资B类供方,小批试用合格,各相关部门签署评价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4.2.5对于辅助物资C类,使用部门自行验证。
4.2.6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链部应向供方发出《纠正措施报告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2.7 供应链部负责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70%,其他(如交付、价格、服务、诚信等)占30%。评定总分低于80(或质量评分低于60),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4.2.6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3 采购实施
4.3.1 采购计划
4.3.1.1主要原辅料、包材、添加剂等由仓库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提交《申购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供应链部实施采购。产品部实验用样品,由产品部门填写《申购单》,报部门经理审批,交供应链部实施采购。
4.3.1.2大型设备申购按照公司《立项管理制度》执行。
4.3.1.3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品控部负责人;
4.3.1.4设备维护保养用零部件等机修用品由设备主管提出《申购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供应链部实施采购;
4.3.2采购的实施
a) 供应链部根据批准的《申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c) 供应链部根据需要将相应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供方。
d)采购前采购员应核实提供给供方的质量技术要求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计划单》是否有效可行,须经供应链部经理确认后实施采购。
4.4 对外部(服务)供方的控制
对外部(服务)供方的控制应对其资质和满足要求能力进行评价控制,经评价合格后方可向公司提供包装设计或运输物流服务或检测服务。
4.4.1对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供方,销售部负责对产品包装设计和运输物流外包供方的资质和满足要求能力进行评价控制;
1)应具有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资质,购买了保险,车况干净卫生、性能完好;
2)诚信守用,履行合同;价格合理,服务及时周到;
4.4.2包装设计及标签印刷外包加工的供方
1)应具有相应的印刷生产许可资质,
2)诚信守用,履行合同;价格合理,服务及时周到;
4.4.3产品检测和计量校准服务的供方
对公司提供产品检测和计量校准服务的供方,要求取得国家授权的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如CMA计量认证)作为公司的检测和计量校准服务的合格供方。
4.5采购信息
4.5.1 《申购单》
4.5.1.1 应包括拟采购产品的信息:
a)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常用物资不需写出,按有关标准执行即可);
b)对产品的验收要求(常用物资不需写出,按有关标准执行即可);
c)其他要求,如价格、数量、交付等(常用物资不需写出,按有关标准执行即可)。
4.5.1.2适当时还包括:
a)对供方的产品、程序、过程、设备、人员提出有关批准或资格鉴定的要求,如对供方产品的安全认证要求,对加工过程、设备及人员要求、委托检测的服务要求等;
b)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5.1.3本公司的采购文件包括《申购单》、《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采购合同》及附件等,由采购经理保管。采购文件发放前,应由采购经理对其要求是否适当进行审批。
4.5.2采购产品的验证
4.5.2.1 对采购的产品可以有如下几种验证方式:
a)采购产品由品控部来料检验员进行进货质量验证;
b) 顾客需要现场验证;由顾客在供方现场或公司现场实施验证。
对顾客验证方式,采购经理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4.5.2.2 凡到厂的A类物资和B类物资中的原辅料,由库房保管员挂“待验”标识,通知来料检验员进行检验或验证,必须由来料检验谈员签字确认或出具合格的评定报告后方能入库,对品控部未签字或出具合格评定报告的采购发票,不得付款。
4.5.2.3验证活动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在相应的产品《原辅料验收规范》中规定不同的验证方式。
5、相关文件
5.1 《原辅料检验验收规程》
5.2 《不合格品与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5.3 《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5.4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6.1 《供方能力评定记录表》
6.2 《合格供方名录》
6.3 《供方供货业绩评价表》
6.4 《物资申购单》
6.5 《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