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项 | |||||||
编号 | 审核项目 | 审核重点 | 条款 | 审核内容(修改内容) | 打分类型 | 判定标准 | 判定结果 |
1 | 证照合规 | 营业执照、 | 1.1 | 生产许可证中的生产地址 、食品类别、品种明细、有效期等信息应与《供应商信息调查表》保持一致 ,并与实际保持一致 。食品类别、品种明细应包括合作产品 ,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不存在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2 | 生产经营合 | 无违反《食 | 2.1 | 1 、检查合作产品和其他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使用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 ,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及企业所在地生产经营的规定。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2.2 | 2 、预供或已合作产品 ,生产日期的标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GB 7718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不允许出现日期早产,日期篡改。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
2.3 | 3 、严禁超范围 、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
2.4 | 4 、产品配方规定使用的原料 、现场实际配制投放的原料与产品标签标示的配料应一致,严禁虚假标示配料或原料信息 。如有不一致情况 ,则应提前与企业沟通备案 ,评估风险。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
3 | 变更管理 | 信息变更 | 3.1 | 1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 ;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 、场所迁址 ;供应物料为委托加工 ,没有提供相关资质备案的;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设备 ,车间布局发生变化的;应提前应在向锅圈提交变更说明。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3.2 | 2 、生产车间升级改造 ,应提前报备我司 ,不得出现未经报备 ,仍供货企业情况。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
4 | 食品欺诈 | 与工艺不符 | 4.1 | 1 、替代:用较便宜的替代品完全或部分替代食品成分或有价值的部分 ,添加 、稀释或用一种掺杂物来扩展某个真实成分 。如以次充好 、以假乱真、以低端代替高端、肥瘦比例异常、低货值肉类替代高货值肉类等。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4.2 | 2 、剔除:剔除某种真实的或有价值的成分。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
5 | 检验管理 | 检验能力 | 5.1 | 工厂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出厂检测项目无检测设备或设备闲置 ,化验室没有正常使用,化验人员检测能力不能满足检测要求) 。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6 | 持续性改进 | 整改合格率 | 6.1 | 例行监督审核工厂 ,整改合格率=整改项目数/上次审核不符合项数*100% ,不得低于70%。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7 | 车间环境 | 清洁状况 | 7.1 | 车间卫生状况差 ,虫害管理失控 ,尤其是即食类产品包装车间的卫生状况 | 否决项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 |
编号 | 审核项目 | 审核重点 | 条款 | 审核内容 | 打分类型 | 满分 | 得分 |
一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
1.1 | 落实食品安 | 人员要求及 | 1.1.1 | 应建立完善 、健全的食品安全组织架构 ,成立食品安全小组 ,并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总监可以为专职或兼职人员。 | 重要项 | 3 | |
1.1.2 | 应对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 、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 ,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 ,存档。 | 重要项 | 3 | ||||
1.1.3 | 应当将主要负责人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 、调整情况 ,《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 重要项 | 3 | ||||
风险防控机 | 1.1.4 | 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结合企业实际 ,落实自查要求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建立健全日管控 、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并提供日排查记录 ,周排查报告,月调度会议纪要。 | 关键项 | 5 | |||
1.2 | 管理评审 | 管理评审 | 1.2.1 | 1 、应建立管理评审程序 。最高管理者应定期评审食品安全体系及HACCP计划,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评估食品安全体系变更的需要 ,包括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 。管理评审应按照程序规定的频率进行。 | 基础项 | 1 | |
1.2.2 | 2 、管理评审的输入及输出: 输入一般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上次评审结果、内外部审核结果、顾客投诉和召回、重大事件、纠正措施、不合格、HACCP计划、资源需求等。 | 基础项 | 1 | ||||
1.3 | 内部评审 | 内审计划及 | 1.3.1 | 1 、应建立完善的内审制度和计划,覆盖食品安全体系、HACCP计划、良好操作规范等;内部审核应由受训、有能力、独立的审核员实施,内部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 基础项 | 1 | |
1.3.2 | 2 、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跨部门的内部审核。内审报告完善 ,包括不符合项、纠正措施及验证记录。 | 基础项 | 1 | ||||
1.3.3 | 3 、应定期对SSOP、GMP管理方面进行审核或检查,并保持记录,记录应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 基础项 | 1 | ||||
1.4 | 体系文件管 | 食品安全手 | 1.4.1 | 1 、供应商应有书面的质量或食品安全手册 ,并建立书面的质量或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 | 基础项 | 1 | |
文件管理程 | 1.4.2 | 2 、供应商应建立书面文件管理程序 ,有对应文件发放 、回收 、作废记录。 | 基础项 | 1 | |||
相关证书 | 1.4.3 | 3 、现场查看核实供应商通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认证范围应包括合作产品 、操作步骤和场所 ;认证证书不得过期。 | 基础项 | 1 | |||
1.5 | HACCP管理体系 | 预备步骤 | 1.5.1 | 1 、组成HACCP小组 ,保持 HACCP 小组成员的学历 、经历 、培训 、批准以及活动的记录。 | 基础项 | 1 | |
1.5.2 | 2 、HACCP小组应针对原料、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 ,进行危害分析 ,识别 、确定并记录 ;HACCP 小组应针对不再进一步加工或转化的成品——终产品 ,进行危害分析 ,识别、确定并记录。 | 基础项 | 1 | ||||
1.5.3 | 3 、应明确产品的预期用途及目标消费者。 | 基础项 | 1 | ||||
1.5.4 | 4 、应绘制工艺流程图;流程图应与实际保持一致。 | 基础项 | 1 | ||||
CCP策划及 | 1.5.5 | 1、应进行危害分析 ,确定合理的关键控制点 ,建立合理的关键限值 ,建立纠偏措施验证程序 ,定期对HACCP计划进行确认和验证 ,如:原料变更、新增产品、工艺改变等 ,并按计划实施 ,有纠偏整改措施; | 重要项 | 3 | |||
1.5.6 | 2 、关键控制点生产现场应张贴或存放相应的操作作业指导书或HACCP计划表。 | 基础项 | 1 | ||||
1.5.7 | 3、应确保关键控制点有效运行并保持相应记录;现场如出现异常状况 ,应进行纠偏和验证 ,保留相应记录。 | 关键项 | 5 | ||||
1.5.8 | 4、配料、混合、发酵、灭菌、冷却、封口、金属检测等关键工序 ,应依照工厂制定的作业指导、规程、监控参数的规定或国家强制性要求进行识别、管控。 | 重要项 | 3 | ||||
1.6 | 客诉处理 |
| 1.6.1 | 1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投诉处理程序,对投诉及投诉信息进行管理,以确保在必要时对投诉进行评估并采取纠正措施(包含投诉类型、趋势、措施有效性)。供应商应规定负责投诉处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 基础项 | 1 | |
1.6.2 | 2、已合作供应商工厂的客诉数据应与企业审核人员统计保持一致,还应分析投诉数据的显著变化趋势 。在投诉或重大投诉呈显著增加趋势的情况下 ,应运用根本原因分析实施对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持续改善和避免再次发生。 | 重要项 | 3 | ||||
1.7 | 召回管理 | 召回管理程 | 1.7.1 | 1 、供应商应建立书面有效的事故管理程序 ,包括产品撤回和召回;应每年进行至少一次模拟召回演练 ,召回演练合理,记录完整有效。 | 基础项 | 1 | |
1.8 | 应急管理 | 准备及响应 | 1.8.1 | 1 、已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积极有效地严防重大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 | 基础项 | 1 | |
1.8.2 | 2 、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进行临时性停水、停电、停气、火灾、中毒、泄露等应急演练,审核过程需提供演练证明性材料(总结报告,照片等) 。 | 基础项 | 1 | ||||
1.9 | 食品防护 | 食品防护计划及防护设施 | 1.9.1 | 1 、针对人为的破坏或蓄意污染等情况 ,供应商应建立、实施和改进食品防护计划,以识别潜在威胁并优先考虑食品防护措施。 | 基础项 | 1 | |
1.9.2 | 3 、外来人员及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并有记录 。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 ,按照政府要求执行。 | 基础项 | 1 | ||||
1.9.3 | 4、厂区及加工车间关键区域应进行受控管理 ,生产车间入口、配料间、混料间、添加剂仓库、化验室、研发室、仓库、照明设施、水源及水处理设施 ,进行受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专人负责、上锁、安装监控设施均视为受控管理) ,有管控和监视。 | 重要项 | 3 | ||||
1.10 | 食品欺诈的 | 食品欺诈脆 | 1.10.1 | 1 、供应商应建立并保持食品欺诈脆弱性评估程序 ,收集有关供应链食品欺诈的以往和现存威胁信息 ,对食品链所有的原材料进行脆弱性评估 ,以评估食品欺诈的潜在风险。 | 基础项 | 1 | |
1.10.2 | 2 、供应商应对食品欺诈的预防措施进行确认和验证 ,并持续地对食品欺诈预防计划进行评审 ,至少每年一次。 | 基础项 | 1 | ||||
1.11 | 致敏物质的 | 致敏物质的 | 1.11.1 | 1、建立了食品过敏原在工厂内的管控程序 ,对所有过敏原进行风险评估 ,确定原料和产品中所包含的过敏原 ,建立过敏原清单并详细说明过敏原的控制方法 。以GB 7718分类要求为准。 | 基础项 | 1 | |
1.11.2 | 2 、终产品标签标注过敏原信息 ,并与实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情况相符。 | 基础项 | 1 | ||||
1.12 | 培训管理 | 人员培训 | 1.12.1 | 1 、应建立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 、GMP、SSOP涵盖的要求 ,如个人卫生 、清洁消毒、交叉污染防护、岗位操作、关键点的控制、化学品管理 、虫害防制等 ,实施了HACCP的需保持HACCP的知识培训。 | 基础项 | 1 | |
1.12.2 | 2、新员工、临时工、换岗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有效培训 ,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岗位职责、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 ,并建立相关培训记录。 | 关键项 | 5 | ||||
1.12.3 | 3 、供应商应根据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考评验证并保持相应记录 。如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变更时 ,应进行收集并开展培训。 | 基础项 | 1 | ||||
1.13 | 社会责任 | 环保相关 | 1.13.1 | 1 、供应商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环评报告等 ,确保符合所在地的环保要求。 | 基础项 | 1 | |
1.13.2 | 2 、供应商对排放的污染物应有效处理(如企业无污染物处理和排污系统 ,应交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弃物回收处理 ,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并对处理进行记录) ,排放过程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环保方面无不良新闻报道和周边居民的投诉。 | 基础项 | 1 | ||||
员工权利 | 1.13.3 | 1 、供应商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应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要求。 | 基础项 | 1 | |||
1.13.4 | 2 、供应商不可以雇用童工(小于16周岁)从事生产加工等相关工作 | 基础项 | 1 | ||||
总计 | 65 | 0 | |||||
二 、良好操作和卫生规范 | |||||||
2.1 | 基础设施及卫生要求 | 工厂选址与 | 2.1.1 | 工厂选址合理 ,厂区环境干净整洁 ,符合GB 14881 3选址及厂区环境要求 ,应有工厂位置图 ,厂区平面图; | 基础项 | 1 | |
2.2 | 车间布局设 | 2.2.1 | 1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 ,人流通道与物流通道分开,避免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 ;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应保留车间布局图 ,人流物流图。 | 基础项 | 1 | ||
2.2.2 | 2、加工过程按照各自加工工艺和产品特点(如不得生熟交叉 ,不同动物源性成分不得交叉 以及过敏源的管控等)进行流水线生产加工 ,不存在交叉污染。 | 关键项 | 5 | ||||
2.3 | 建筑内部结 | 2.3.1 | 1、 内部结构应牢固 ,无脱落 ,清洁无积垢 , 完整、 无破损或孔洞; 地面 ,墙面 , 门窗, | 重要项 | 3 | ||
2.3.2 | 2、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如采用防爆玻璃 。如使用普通玻璃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贴防爆膜等)防止玻璃破碎后对原料、 包装材料及食品造成污染 , 并列入《易碎品管控清单》,定期安排人员点检 ,发生破损及时更换。 | 重要项 | 3 | ||||
2.4 | 供水设施设 | 2.4.1 | 1 、工厂应绘制清晰的供水网络图 ,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 ,出水口应进行编号。 | 基础项 | 1 | ||
2.4.2 | 2、制造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工厂应每年至少一次全项目水质指标分析 ,符合GB 5749 表1、表2的规定 。非使用自来水者应设置净水或消毒设备 。检测的水样应取自工厂内部. | 关键项 | 5 | ||||
2.4.3 | 3 、工厂水质应定期进行自检 ,不限于以下项目:感官 、PH、微生物(菌落+大肠)等(以工厂SSOP文件为准);水质感官检测 ,每班进行感官检查 ,并保持记录。 | 基础项 | 1 | ||||
2.4.4 | 4 、如使用水净化系统 、制冰机等相关设施设备 ,应列入保养计划 ,并定期清洗、消毒,工厂应提供相关操作规程及相关记录。 | 基础项 | 1 | ||||
2.4.5 | 5 、车间内部出水口应进行有效防护 。若使用软管,则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水管口接触地面或其他不洁物品。 | 基础项 | 1 | ||||
2.5 | 照明设施 | 2.5.1 | 1 、加工区域内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光泽和亮度能够满足食品加工需求 ,且与现场的操作相适宜 ,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色。 | 基础项 | 1 | ||
2.5.2 | 2、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或有特殊区域(如冷冻库或冻结间、有尘暴可能的场所等)安装照明设施 ,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贴膜或加罩、防爆等) 。 | 重要项 | 3 | ||||
2.6 | 食品加工用 | 2.6.1 | 工厂食品生产加工如使用氮气、二氧化碳 ,符合GB 29202 、GB 1886.228的规定。 | 基础项 | 1 | ||
排水设施 | 2.7.1 | 1 、排水系统的设计合理 ,便于清洁维护 ;污水流向要从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 | 基础项 | 1 | |||
2.7 | 2.7.2 | 2 、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 ,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 ;排水系统出口应有适当措施以降低虫害风险。 | 基础项 | 1 | |||
2.8 | 温湿度控制 | 2.8.1 | 1、各加工车间如有温度要求的 ,应配备温湿度调节设备 。温(湿)度监控设施应定期检定或校准;车间温(湿)度应符合管控要求 ,并保留检查记录。 | 重要项 | 3 | ||
2.9 | 通风设施 | 2.9.1 | 1 、工厂应具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 ;通风排气系统 ,特别是高洁净区内通风排气系统定期更换滤网和清洁维护 ,并应定期进行检查 ,有记录并保存。 | 基础项 | 1 | ||
2.10 | 消防设施 | 2.10.1 | 1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好标识 ,并定期检查 ;逃生通道内不能存放任何物品、时刻保持畅通 ;安全门不能上锁; | 基础项 | 1 | ||
2.10.2 | 2、特岗人员的资质证书:安全员、电工、锅炉工、叉车工等 。特种设备年检证书:锅炉、压力表、油罐等。 | 关键项 | 5 | ||||
2.11 | 设备 | 2.11.1 | 1 、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 ,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 基础项 | 1 | ||
2.11.2 | 2 、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 ,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 ,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 基础项 | 1 | ||||
2.11.3 | 3 、所有生产设备应从设计和结构上避免零件、金属碎屑、润滑油、或其他污染因素混入食品 ,并应易于清洁消毒 、易于检查和维护 。设备应不留空隙地固定在墙壁或地板上 ,或在安装时与地面和墙壁间保留足够空间 ,以便清洁和维护 。停用的设备需标注清晰 ,不影响正常生产。 | 基础项 | 1 | ||||
2.11.4 | 4、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 ,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 ,应定期校准、维护。纳入国家强检设备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 或关键测量设备应经校准或检定(含食品添加剂配料环节) ,检定证书合格有效。 | 关键项 | 5 | ||||
2.12 | 预防性和纠 | 2.12.1 | 1 、工厂应建立书面的涵盖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方案和程序;制定书面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恢复生产的方案),以确保任务有效完成 ,存档所有维修保养任务的记录。 | 基础项 | 1 | ||
2.12.2 | 2、程序应要求通过维修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品控等签字确认来确保维修或紧急维修后 ,已完成适当的清洗和卫生处理 ,并保存记录。 | 关键项 | 5 | ||||
2.12.3 | 3、生产现场不允许使用胶带、铁丝、纸板、塑料膜和其他易产生异物隐患的临时性维护材料。 | 重要项 | 3 | ||||
2.13 | 化学品的控 | 2.13.1 | 1、工厂设置有独立且安全(上锁或进出管制)的贮存区以存放清洁用品、化学品及其他有害物质如清洁剂、消毒剂、润滑油、杀虫剂等 ,化学品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显著标示、分类贮存;除清洁消毒和工艺需要外 ,不得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 | 关键项 | 5 | ||
2.13.2 | 2 、化学品(包括虫害防治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填写化学品台账、使用记录 、配制记录,且账实相符 ;在化学品保存的仓库需要保存相应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 基础项 | 1 | ||||
2.14 | 车间的清洁 | 2.14.1 | 1 、建立书面的总体卫生方案 ,清洗消毒程序应针对具体的现场 ,包括清洗对象、规定的频率 、方法 。应由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 、使用批准的化学品(包括浓度及需要的工具) ,并保留相关记录。 | 基础项 | 1 | ||
2.14.2 | 2 、不同清洁区域应分设工器具清洁消毒间 ,分设存放区域 ,并做好标识。 | 基础项 | 1 | ||||
2.14.3 | 3、清洁工具和设备应符合卫生设计 ,不存在潜在的异物风险 ,不得使用钢丝球、木质的清洁工具破损的毛巾等。 | 重要项 | 3 | ||||
2.14.4 | 5、车间内外部干净且所有区域、设施设备等卫生状况良好 ,无卫生死角 。不得发现产品、产品接触表面或产品包装材料被污染。 | 关键项 | 5 | ||||
2.15 | 废弃物管理 | 2.15.1 | 1 、车间内设置有固定的废弃物或垃圾存放设施的区域和位置 ,且相关设施的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 ,能有效管理 ,有明确标识 。生产现场内垃圾桶应有套袋 ,并定期对垃圾桶清洁消毒 ,保持干净整洁。 | 基础项 | 1 | ||
2.15.2 | 2、 生产现场无废弃物堆积现象 ,生产现场无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 ,应防止虫害的孳生 ,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 重要项 | 3 | ||||
2.15.3 | 3 、厂区废弃物存放区域应考虑常年性风向 ;应与废弃品处理服务单位(人) 签订服务合同 ,合同应包括服务的频次 ,服务处理方法方式等内容 ,特别规定废弃包装袋、到期样品的处理方法 ,防止不法使用。 | 基础项 | 1 | ||||
2.16 | 人员卫生与 | 个人卫生方 | 2.16.1 | 1、制定个人卫生方案 ,方案至少包括工作服方案、健康管理、进入车间卫生控制、员工行为、来访人员 ,并应进行员工卫生培训并保留相关记录。 | 关键项 | 5 | |
工作服方案 | 2.16.2 | 1 、工作服应能覆盖内衣 ,腰部以上应无外露口袋 ,防止袋内异物跌入产品 。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 ,无破损、无大量线头等异物隐患。 | 基础项 | 1 | |||
2.16.3 | 2 、工作服应集中管理 ,统一清洗 、消毒 ,统一发放 ,根据其预期用途按适宜的间隔洗涤;洗涤频率根据产品特性和相关要求进行 ,应配备洗衣房 ,并保持干净卫生。 | 基础项 | 1 | ||||
2.16.4 | 3 、不同加工区域工作服应分开清洗 、消毒 ,应使用带盖容器转运、存放。 | 基础项 | 1 | ||||
2.16.5 | 5 、不同卫生要求的区域或岗位的人员应穿戴不同颜色或标志的工作服 、帽。 | 基础项 | 1 | ||||
健康管理 | 2.16.7 | 1、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 关键项 | 5 | |||
2.16.8 | 2、生产车间 ,带有伤口、烫伤者或感染者 ,应进行防护和包扎伤口 ,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并应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 关键项 | 5 | ||||
进入车间卫 | 2.16.9 | 1 、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数量和员工人数匹配;更衣室张贴可视化更衣流程图 ,配备穿衣镜,更衣柜顶部一定坡度 ,更衣室卫生状况良好 ,不存在卫生死角。 | 基础项 | 1 | |||
2.16.10 | 2 、卫生间位置合理 ,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应设置通风排风、洗手消毒 ,虫害管控等设施。 | 基础项 | 1 | ||||
2.16.11 | 3、所有车间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卫生间。 | 重要项 | 3 | ||||
2.16.12 | 4 、工厂配备的洗手设施 ,应使用非手动式水龙头 ,选用无色无味的洗手液,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 。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消毒方法。 | 基础项 | 1 | ||||
2.16.13 | 5 、手部消毒如采用浸泡方式 ,消毒池内水温适宜 ,浓度保持在合适范围 ,并对消毒剂种类和浓度进行标识 ,并配备合适的计时装置 。如采用酒精喷洒 ,应使用75%食用酒精。 | 基础项 | 1 | ||||
2.16.14 | 6 、洗手消毒设施、风淋设施应保持卫生状况良好 。如使用鞋靴消毒池时 ,池水保持清洁 ,无沉淀物、污垢和碎屑 ,经常更换 ,保持消毒剂浓度在要求范围内。 | 基础项 | 1 | ||||
员工行为 | 2.16.15 | 1 、工厂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规范制度。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 ;禁止使用假睫毛 、假/长指甲、发夹 、身体闪光粉或指甲油或其它可能导致污染的物品 ,不允许头发外露 、指甲长度应在2mm左右。 | 基础项 | 1 | |||
2.16.16 | 2 、生产现场加工人员 ,工作服穿着规范 ,无头发外漏现象。 | 基础项 | 1 | ||||
2.16.17 | 3、生产现场的人员不应携带与食品生产无关的私人物品(如食品、药品、烟草、钥匙、手机等) 。因工作需要 ,带手机进车间应有授权。 | 关键项 | 5 | ||||
总计 | 111 | 0 | |||||
三 、虫害防控 | |||||||
3.1 | 虫害防控 | 虫鼠害控制计 | 3.1.1 | 1 、供应商应有指定的人员管理虫害控制活动和(或)与专业外包方协作 。虫害管理方案应形成文件 ,并应识别目标虫害 ,同时阐述计划、方法 、日程 、控制程序和在需要时培训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批准使用于供应商特定区域的化学品清单。 | 基础项 | 1 | |
3.1.2 | 2 、如使用外包虫害公司协作 ,应具备可实施有害生物防治的合法资质 ,供应商应与之签订有效合同; | 基础项 | 1 | ||||
建筑物密闭 | 3.1.3 | 1 、建筑物应维护良好 ,应封闭洞 、排水沟和其他潜在虫害进入口 。所有对外开的窗户、顶部通风口 、天窗 、排气扇等、应加纱网、滤网进行防护 。不得出现防护网破损、穿墙孔洞孔径过大的情况。 | 基础项 | 1 | |||
3.1.4 | 2 、下水道需安装防鼠滤网 ,下水道不得出现长期积水现象。 | 基础项 | 1 | ||||
3.1.5 | 3 、对外开的门 ,如车间入口门应保持密闭 ,应能自动关闭(加装闭门器) ,必要时应有门帘、风幕等措施。 | 基础项 | 1 | ||||
虫害滋生源 | 3.1.6 | 1 、贮存区域应减少或避免给虫害提供食物或水的来源 ;潜在的虫害藏匿点 、源头(洞穴、灌木丛、杂物堆放)应予以清除;闲置设备 、管道不应在生产车间内存储 ,应保持存放现场整洁 ,防止成为虫鼠滋生地 ,管道两头应密封。 | 基础项 | 1 | |||
3.1.7 | 2、所有区域无虫害活动迹象 ,如可见苍蝇、鼠迹、蟑螂、蚂蚁、蜗牛;无老鼠啃噬物料的现象 ,无飞鸟活动的痕迹(如鸟屎、羽毛等)等。 | 关键项 | 5 | ||||
虫防设施 | 3.1.8 | 1 、应绘制虫害控制平面图 ,虫害控制设施(包括诱捕装置)的实际布局位置(虫害控制应进行编号)和数量应与平面图保持一致 。诱捕装置安装位置合理 ,并能满足需求; | 基础项 | 1 | |||
3.1.9 | 2 、灭蝇灯从室外不应看到紫光 ,门窗打开时 ,从室外不应看见安装的位置 ,高度应满足要求 ;生产车间及仓库严禁使用电击式灭蝇灯。 | 重要项 | 3 | ||||
3.1.10 | 3 、灭蝇灯应设置在产品、或暴露的产品、包装 、生产中的原材料、存货区域等接触表面横向距离3米远的地方 ,避免对物料 、产品或设施造成潜在污染。 | 基础项 | 1 | ||||
3.1.11 | 4 、捕鼠设施应按照15-30米设置 ,对于鼠密度较高的区域 ,需要增加设置的密度。 | 基础项 | 1 | ||||
3.1.12 | 5 、所有虫害防治设施如捕鼠 、灭蝇设施应有效运行 ,粘蝇纸上有效面积不得低于50%。粘蝇纸粘度满足粘蝇需求;定期更换粘蝇纸、粘鼠板。 | 基础项 | 1 | ||||
3.1.13 | 6 、诱捕装置应定期检查以发现新的害虫活动迹象 ,保留检查记录,对所有防治/监控的虫害进行趋势分析,并归档 ;记录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 | 基础项 | 1 | ||||
药品使用 | 3.1.14 | 1、车间内不得使用蚊香,喷雾杀虫剂、蝇香等虫害防控药物。 | 关键项 | 5 | |||
总计 | 24 | 0 | |||||
四 、供应商管理及原材料验收 | |||||||
4.1 | 供应商管理 | 原材料供应 | 4.1.1 | 1 、供应商应制定有效的上游供应商批准和监控程序 ,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真实性、合法性 、品牌诚信度和终产品质量的所有潜在风险均能够被有效识别和管理 。虫害控制、洗衣服务、运输和配送 ,化验室委托检验 ,废弃物管理等服务商同样应当进行管理。 | 基础项 | 1 | |
4.1.2 | 2 、上游供应商应定期进行评估 ,并保存评估记录。 | 基础项 | 1 | ||||
4.1.3 | 3、保留现行有效的且经过批准的上游供应商清单(即:合格供应商名录) 。 | 关键项 | 5 | ||||
4.1.4 | 4、应索要、收集并持续更新原辅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及型式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材料 ,进口原料应提供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 | 关键项 | 5 | ||||
4.2 | 原材料验收 | 原材料验收 | 4.2.1 | 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 、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 基础项 | 1 | |
原材料验收 | 4.2.2 | 1 、应制定所有原材料的验收标准和检查/检测/抽样方法 ,保留更新记录 ;其中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卫生、物料感官卫生、外包装完好性、标签标识 ,必要时根据物料特性可制定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 | 基础项 | 1 | |||
4.2.3 | 2 、应收集供应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当标准更新时供应商应能及时更新对应的验收标准。 | 基础项 | 1 | ||||
4.2.4 | 3 、食品相关产品应安全、满足性能需求 ,如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防止有害物质向食品迁移 ;冷冻食品应采用耐低温的内包装材料。 | 基础项 | 1 | ||||
验收过程 | 4.2.5 | 1、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 ,在接收或使用前 ,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检查、 测试并保持相关记录;供应商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应商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车辆卫生、物料温度(有温度要求,)等内容 ,并保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 ,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检验。 | 重要项 | 3 | |||
4.2.6 | 供应商采购的食用农产品 ,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用农产品必须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 ; | 重要项 | 3 | ||||
4.2.7 | 2、最小内包装和包装外箱 ,应提供签订标样 ,标识信息与企业最新确认版本保持一致;每批次到货 ,同标样比对 ,并进行记录。 | 关键项 | 5 | ||||
总计 | 27 | 0 | |||||
五 、仓储设施及管控 | |||||||
5.1 | 仓储设施及 | 先进先出 | 5.1.1 | 应遵循良好的库存周转制度 ,确保物料先进先出。 | 关键项 | 5 | |
过期/变质/ | 5.1.2 | 1、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应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 ,确保不会误用。 | 关键项 | 5 | |||
5.1.3 | 2 、应对变质 、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辅料 、添加剂、包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企业相关物料和产品应拍照和视频留档。 | 基础项 | 1 | ||||
叉车 | 5.1.4 | 应有特种设备的有效备案 ; 仓储的叉车要求使用充电式,不允许使用汽/柴油等有尾气污染的搬运工具 ; 叉车维护良好无漏液,无破损、生锈 ; 叉车充电区域不会对物料造成污染。 | 基础项 | 1 | |||
硬件 | 5.1.5 | 1 、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 ;仓库地面应平整 ,便于通风换气 。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 ,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地面平整 ,便于维护和清洁 ,以避免污染和腐败、无灰尘、杂物 、场所及产品无长霉 ,腐烂的现象。 | 基础项 | 1 | |||
5.1.6 | 2 、具有与原辅包材品种相适应的仓库 ,需冷藏冷冻的原辅料应在冷藏冷冻库内存放 ,定期检查温度;隔墙离地存放 ,铲板化管理 ,不同的原辅包材分区域放置 ,卫生状况良好(尤其是限量的添加剂储存)。仓库应设有温、湿度监控记录及控制设施。 | 基础项 | 1 | ||||
5.1.7 | 3 、原料 、过程产品 、成品 、包装材料应隔离存放 ,内 、外包装物料应分库或分区域存放 ,避免交叉污染,同一仓库内不得存放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 。物料存放要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排放整齐,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 基础项 | 1 | ||||
5.1.8 | 4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 ,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 、半成品、成品 、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 | 基础项 | 1 | ||||
冷冻产品脱 | 5.1.9 | 需制定冷冻终产品脱冷管控要求,包括脱冷后的复冻要求,并严格执行。如:冷冻食品包装后应及时入库 ,冷冻食品不允许在冷藏或常温状态下长时间存放 ,应严格控制冷冻食品或原料的解冻复冻次数 ,并保留相关记录; | 重要项 | 3 | |||
物料标示 | 5.1.10 | 1 、所有原材料 、半成品、散装物料等包装标签标识应清晰、完整; | 基础项 | 1 | |||
5.1.11 | 2 、物料标识应包含以下信息:名称、数量、批次(或生产日期)、生产商、入库日期 、保质期、物料状态等信息,标识应清晰 ,易于查看 ;对过敏原物质、转基因物质分离放置且有明显标示 ;物料标识 ,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 基础项 | 1 | ||||
出入库记录 | 5.1.12 | 物料的出入库应保留记录 ,包括名称、数量批次、生产厂家等信息 ,保证账实相符; | 基础项 | 1 | |||
产品运输管 | 5.1.13 | 1 、应建立书面的产品运输和车辆检查管理程序 。运载车辆和工具应保持良好卫生 ,不得与农药、有毒化学品等同车运输 ,并保留检查记录。 | 基础项 | 1 | |||
5.1.14 | 2 、在装卸货开始之前和过程中、运输过程中、卸货前及卸货过程中 ,都要检查产品的中心温度 ,并保持记录 。(主要针对冷藏、冷冻产品) | 基础项 | 1 | ||||
录 | 5.1.15 | 3、特殊产品(如牛油底料、饮料、固液两相、鸭血、土豆粉等),不同季节应采取产品防冻、防融化的措施。 | 关键项 | 5 | |||
销售记录 | 5.1.16 |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记录 ,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 、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并保存相关凭证。 | 基础项 | 1 | |||
总计 | 30 | 0 | |||||
六 、生产过程管理 | |||||||
6.1 | 生产工艺 | 加工工艺、 | 6.1.1 | 1、工厂应具备合作产品的加工工艺标准 ,应制订有详细的工艺管控文件 ,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指标及操作要求均在工艺中体现。 | 关键项 | 5 | |
6.1.2 | 2、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加工步骤(如挑拣、解冻 ,加热、油炸、蒸制、卤制、杀菌、烟熏、预冷 ,速冻,内包装等) 制定有详细的操作说明书或标准操作规程 。关键工序要求和参数现场粘贴;关键设备操作步骤应现场粘贴或存放。 | 重要项 | 3 | ||||
6.1.3 | 3、温湿度和周转时间对终产品有影响的 ,应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物料、半成品的温度 ,环境的温湿度以及物料的加工时间做出明确要求 ,缩短不必要的物料滞留时间。 | 关键项 | 5 | ||||
6.1.4 | 4 、应严格按照配方进行投料 、投料与配方要求一致 ,并保存相应记录 ,包括品名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或批号、数量等。 | 基础项 | 1 | ||||
6.1.5 | 5、 半成品正确标识(名称、时间),半成品储存区域的控制(温度、湿度),满足要求;生产区域的半成品防护良好 ,没有受到污染 ,控制易腐材料冷链中断的时间 ,没有用完的原料应及时回到冷库; | 关键项 | 5 | ||||
6.1.6 | 6 、加工过程应对半成品感官(口感 、气滋味) ,关键指标(如酸价、过氧化值、PH等),应纳入检验计划进行监控 ,并保持记录; | 基础项 | 1 | ||||
6.1.7 | 7、应建立和实施首件、过程、末件检验制度 ,每次开始操作及休息一段时间后生产的第一时间段产品 ,应进行检验并保持相应记录。 | 关键项 | 5 | ||||
6.2 | 食品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 | 6.2.1 | 1 、食品添加剂应设置专区存放;生产车间内暂存的限量食品添加剂应专柜存放,标识明确、受控(上锁)管理。 | 基础项 | 1 | |
6.2.2 | 2、食品添加剂的领用、使用、结存应保留记录 ,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 。食品添加剂称量应使用的专用台秤 ,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 关键项 | 5 | ||||
6.2.3 | 3 、专人负责称量 ,至少两名经过培训的配料人员共同领取、使用、配制 ,应保留复称记录; | 基础项 | 1 | ||||
6.2.4 | 4、膏状、粉末状、液体等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充分溶解后过滤使用 ,确保添加剂均匀分布于产品中。 | 关键项 | 5 | ||||
6.2.5 | 5 、工厂自行复配的小料(含食品添加剂),分装后应进行相应标识(批次 、配置日期、有效期等),如涉及核心机密 ,可进行代码标识 ,不得使用空白包装 ,以便于原料使用可追溯。 | 基础项 | 1 | ||||
6.3 | 交叉污染 | 交叉污染的 | 6.3.1 | 1、人员、物料的走向和传递 ,设备工器具的存放和使用 ,不应存在交叉污染隐患 ,不同加工区域的人员不允许串岗。 | 关键项 | 5 | |
6.3.2 | 2、原料在进入车间时 ,应先除去外包装或采用有效措施(设置拆包间拆包后进入、设置缓冲区域/间对外包装进行清洁等)防止交叉污染。 | 重要项 | 3 | ||||
6.3.3 | 3 、专用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不同加工阶段的物料容器及不同用途的容器不允许混用。 | 基础项 | 1 | ||||
落地产品 | 6.3.4 | 4 、生产过程中的落地产品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必要时应报废。 | 基础项 | 1 | |||
动物源性成 | 6.3.5 | 5、应识别生产过程中动物源性成分交叉污染风险 ,换产时彻底清洁消毒 ,专人检查 ,并保留相关记录。 | 关键项 | 5 | |||
6.4 | 异物预防 | 异物预防方 | 6.4.1 | 1 、工厂应成立多部门(销售 、卫生 、工程 、品控 、产品研发 、维修和采购等)团队 ,制定和验证异物预防计划 ,团队和成员每年应进行相关的异物控制培训。 | 基础项 | 1 | |
6.4.2 | 2 、制定生产线开机 、换产、维修后和停机检查方案 ,确保降低异物风险 ,保存检查记录/检查表及纠正措施 | 基础项 | 1 | ||||
识别和控制工厂内部已知风险 | 6.4.4 | 1 、保证处理裸露产品的加工区内不使用木质垫板 ,其他区域所使用的木质垫板要质量良好且经过检查 。垫板不能有可能污染或损坏产品的外露钢钉、断裂板条、毛刺或碎屑 | 基础项 | 1 | |||
6.4.5 | 3、小物件(手套、创可贴、刀具、剪刀、笔等)的收发使用 ,要进行记录 ,并与生产现场数量保持一致;生产车间内不得使用易折断美工刀、订书机、回形针、铅笔; | 关键项 | 5 | ||||
6.4.6 | 4 、建立所有必需管控的玻璃和硬塑料的清单 ,按照清单上列出各项目检查 ,根据风险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 基础项 | 1 | ||||
检测,剔除装置 | 6.4.7 | 1、工厂应配置金属探测器或 X 光/成像设备,除非经过企业品控部的风险评估另有批准。工厂不使用金属探测器或 X 光/成像设备 ,应基于风险评估 ,并使用有效的替代方法(例如液态物料通过高目数的筛网 ,流体物料通过磁铁、过滤器、筛子和其它物理分离设备/技术) 。 | 关键项 | 5 | |||
6.4.8 | 2 、剔除装置位置应尽可能靠近最终产品包装 ,以下是可以接受的剔除装置: (1)主动剔除-将被污染的产品从产品线中移除至受限的上锁容器内; (2)(2)传送带停机-金属探测器检测到被污染的产品时 ,生产线停机,同时包括视觉的或蜂鸣报警 。该方式需有书面的方案描述如何重启系统以及如何处理可疑产品。 | 基础项 | 1 | ||||
6.4.9 | 3 、金属探测器应使用适当尺寸的“铁 ”、“非铁”和“不锈钢 ”标准测试片 ,并对金属探测器的灵敏度进行验证 。如使用X 光/成像设备检测 ,其使用的检测片类型和精度需满足X 光/成像设备厂商的要求 ,宜使用金属 、玻璃和塑料这三种类型的测试片 。至少在开机时、生产休息时、维修后、更换产品和生产班次结束时,应进行金属探测器和 X光/成像设备系统测试。 | 重要项 | 3 | ||||
保留发现的 | 6.4.10 | 内容应包括:被发现异物的尺寸和类型 ,受影响的产品数量 ,跟踪误剔除,纠正措施包括预防措施 ,避免再次发生 ,记录产品的最终处理 | 关键项 | 5 | |||
6.5 | 净含量控制 | 在线计量 | 6.5.1 | 1、工厂应在包装线末端配备在线检重秤(最小内包装和整箱产品均配备),制定终产品最小包装和整箱在线检重秤作业指导书 ,有书面的培训计划和记录 。并制定生产线开机、换产 、维修后和停机检查方案 ,确保降低计量不合格隐患。 | 基础项 | 1 | |
6.6 | 生产日期 | 生产日期的打印及确认 | 6.6.1 | 1、工厂应制定终产品生产日期打印作业指导书 ,批号和生产日期应打印可控。 | 关键项 | 5 | |
6.6.2 | 2 、内袋和外箱日期确认记录应经打印机手 、生产组长或当班主任、品控三方签字确认,保留相关记录。 | 基础项 | 1 | ||||
6.7 | 留样 | 产品留样 | 6.7.1 | 1 、供应商应有系统的留样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 ,实际留样符合留样计划;留样产品专人负责 ,如实登记留样日期、产品名称、数量 ,留样人等信息 。留样产品的处理参照不合格管理。 | 基础项 | 1 | |
6.7.2 | 2、留样存储环境符合成品存储要求,专人定期对留样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记录,留样产品产生质量问题,如颜色异常,发霉,胀袋等,应第一时间通知企业采购和品控人员。 | 重要项 | 3 | ||||
总计 | 87 | 0 | |||||
七 、不合格的管理 | |||||||
7.1 | 不合格管理 | 管理要求 | 7.1.1 | 1、应建立书面有效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还应包括退货产品的处置。 | 关键项 | 5 | |
7.1.2 | 2 、现场应划分不合格区域(包含仓库和车间),并有明确标识。 | 基础项 | 1 | ||||
7.1.3 | 3 、当发生不合格时 ,应对不合格做出处置 ,并在适用时:a)采取措施控制和纠正;b)处理相关后果 ;供应商通过评估是否需要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 ,避免其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地方发生。 | 基础项 | 1 | ||||
7.1.4 | 4 、供应商应保留不合格处置记录 。对客户投诉的产品(包含退货),还应保留投诉处理的记录(包括照片和视频) 。 | 基础项 | 1 | ||||
7.2 | 返工 | 要求 | 7.2.1 | 1、返工品的存放、处置和使用应保持产品安全、质量、可追溯和符合法律。 | 关键项 | 5 | |
储存 、标识 | 7.2.2 | 2 、返工品应按照文件规定的隔离要求(如过敏原)储存,标识应清晰易识别 ;避免暴露于微生物、化学或外来物质污染环境中。 | 基础项 | 1 | |||
7.2.3 | 3、应保留返工品的可追溯记录 。记录包括:返工品的分类和原因(如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班次 ,生产线和保质期)。 | 关键项 | 5 | ||||
返工方法 | 7.2.4 | 4 、当返工品在半成品工序时 ,应规定返工使用条件、数量和种类、必要的预加工阶段的其他方法和加工步骤 。如返工活动涉及将产品从灌装好或包装完成的包装中去除时,应确保剔除和隔离包装材料 ,并避免产品受到外来污染。 | 基础项 | 1 | |||
总计 | 20 | 0 | |||||
八 、检验管理及标识合规 | |||||||
| 检验管理 | 检验室 | 8.1.1 | 1、 工厂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工厂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委托具备CMA认证三方检验机构除外),升级为否决项,审核不通过。 | 关键项 | 5 | |
8.1.2 | 2 、工厂如选择委托检验,应提供委托检验机构资质,相关检验原始记录,并提供最新服 | 基础项 | 1 | ||||
8.1.3 | 3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应使用与批准的检测方法(如 GB/ISO 等)一致或等效的检测方法 ,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 基础项 | 1 | ||||
8.1.4 | 4 、检验室和检测设备应干净整洁,并得到良好维护 ;检验室,不应存放与检验无关的物品 。如零食 ,饮料等。 | 基础项 | 1 | ||||
检验要求 | 8.1.5 | 检验人员数量及能力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并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验仪器、数量及精度应满足检验需要;应定期检定、校准,应有检定证书或报告。 | 关键项 | 5 | |||
检验试剂 | 8.1.6 | 1、检验室药品做好登记 ,领用有记录 ,不得发现过期变质药品 ,如培养基 ,标准溶液等。 | 重要项 | 3 | |||
8.1.7 | 2 、检验室验室自主配置的标准试剂应有相应的标定记录 ,并标识标准试剂的名称、浓度、配制日期 、有效期、责任人等。 | 基础项 | 1 | ||||
8.1.8 | 3 、检测试剂开封后 ,应明确标识开封日期和到期日期,能够有效使用和保存 。外购标准试剂,应提供相应的标定证书。 | 基础项 | 1 | ||||
易制毒试剂 | 8.1.9 | 1 、易制毒试剂应严格管控 ,双人双锁管理 。应建立完善明确的易制毒试剂使用记录 ,账实一致。 | 基础项 | 1 | |||
对标验证 | 8.1.10 | 1 、应进行持续性对标验证(即对标试验 , 不同操作人员或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标) 。 | 基础项 | 1 | |||
检验计划 | 8.1.11 | 1、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工作 ,识别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建立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生产用水、成品、半成品、加工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的检验计划 。检验计划应包括检验项目、 检验频率、检验方法等内容。 | 关键项 | 5 | |||
8.1.12 | 2 、严格执行检验计划(含企业特定检测项目) ,建立并保持检验记录 ,并保存检验报告项目的原始记录,确保记录完整、真实 、准确,不允许弄虚作假。 | 基础项 | 1 | ||||
感官品评 | 8.1.13 | 食品工厂应建立产品感官品评标准 ,每批次产品进行感官品评并记录。 | 基础项 | 1 | |||
产品抽检 | 8.1.14 | 工厂应制定产品生产全过程抽检计划(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过程、出入库),并保留相关记录。应满足《企业产品抽检操作指南》 要求。 | 关键项 | 5 | |||
8.2 | 标识合规 | 符合GB 7718 | 8.2.1 | 1、合作产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贮存、运输、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的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内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 GB 28050要求。 | 关键项 | 5 | |
8.2.2 | 2 、工厂宜每季度进行营养成分测试 。产品配方变更,工艺变更,原材料(如产地)变更时,应进行营养成分测试,实际产品的营养成分符合包装标识。 | 基础项 | 1 | ||||
总计 | 38 | 0 | |||||
九 、产品追溯 | |||||||
总要求 | 9.1.1 | 1、工厂应能够通过系统、程序和相关文件证明他们有能力追溯原材料和成品范围涵盖从来料接收检验到发货至第一个外部客户的所有过程 ,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 | 关键项 | 5 | |||
9.1 | 产品追溯 | 记录 | 9.1.2 | 2、应建立记录制度 ,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 。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 ,确保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 关键项 | 5 | |
物料平衡 | 9.1.3 | 3、现场抽查供应或预供企业的产品(准入审核时可随机抽查与合作产品配方、加工工艺类似的产品),计算投入与产出 ,应符合物料平衡原则 。如果供应商对原料使用量存在一个理论消耗量 ,则理论消耗量的计算结果应在产品追溯发起之前提交审核员。 | 关键项 | 5 | |||
总计 | 15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