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使公司所有涉及辐照杀菌、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的原辅料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辐照杀菌、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的原辅材料。
3、职责
3.1 品控部负责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检验放行。
3.2 生产部负责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使用过程的管控与记录。
3.3 供应链部负责与供应商沟通公司对于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使用态度,负责初步区分是否为上述物料并及时反馈相关管部门。
3.4 仓库负责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规范管理。
3.5 产品部负责对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4、工作程序
4.1 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采购
4.1.1 物料使用原则:公司原则上不使用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在满足物料质量标准以及性价比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必须选择使用非辐照、非转基因、不含反式脂肪酸的物料。
4.1.2 由于工艺标准、市场因素等导致公司必须使用上述物料时,供应链部应提前向产品部提出申请并提供需求数量的物料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4.1.3 产品部对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后,向品控部提供下发该物料的相关检验标准。
4.2 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检验
辐照物料需要额外供应商提供该批次物料的《辐照证明》,内容包含辐照机构名称、辐照资质、辐照时间、辐照数量等,同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辐照残留剂量检测报告,辐照物料需经过化验室微生物检测;
4.3 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存放
4.3.1 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在仓库内需单独存放,物料标识牌除标识常规的品名、日期等还需要额外标注“辐照”、“转基因”、“反式脂肪酸”字样进行区分。
4.3.2 上述物料需建立单独的出入库台账,生产车间领料时库管员应告知车间负责人该物料为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
4.4 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使用
4.4.1 车间使用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时,在生产记录上应进行备注,以便于进行追溯。
4.4.2 对于生产过程使用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产品,生产线需要单独使用并进行彻底的卫生清理,避免交叉污染。
4.4.3 使用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的成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可采用加贴等方式注明,如“XXX原料采用辐照杀菌技术”“采用转基因XXX”“含有反式脂肪酸”等字样体现。
5、相关文件
《采购和外部过程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 《原辅材料验收记录》
6.2 《原材料原始检验单》
6.3 《辐照证明》
6.4 《辐照、转基因、含反式脂肪酸物料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