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建立相应的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欺诈或掺假食品原材的采购风险,而且确保所有的产品描述和承诺合法,准确且属实。
二、作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与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供应商。
三、作业权责
采购:对于所有供应商原材料索取相关资料。
品保:对供应商原材料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核实,验证。图片
四、作业内容
1、信息来源
行业协会,政府来源,私有资源中心。
2、对所有食品原材料或原材料组进行成文的脆弱评估,以评定或冒牌的潜在风险,考虑以下因素;
2.1掺假或冒牌的以往证据(主要参照《151种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单》)。
2.2可掺假或冒牌更具吸引力的经济因素。
2.3通过供应商接触到原材料的难易程度
2.4 识别掺假常规测试的复杂性
2.5原材质的性质。
薄弱性评估表如下:
评估规则:
a、原物料特性:原物料本身特性是否容易被掺假和替代。
b、过往历史引用:在过去的历史中,在公司内外部,原物料有被被掺假和替代的情况记录。
c、经济驱动因素:掺假或替代能达成经济利益。
d、供应链掌控度:通过供应链接触到原物料的难易程度。
e、识别程度:识别掺假常规测试的复杂性。
注:每个类别的危害性等级根据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判定分值为1~9分,具体详见下表:
五个类别的判定分值累加后计算等级分数。
等级分数评判结果判定:3-15分为低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原料,不必采取下述行动。16-30分为中风险,不大可能掺假的原料,有新的信息时要再评估。31-45分为高风险,极有可能掺假的原料,需要采取下述行动控制。
3、在原材料被看做是存在掺假或冒牌的风险的情况下,应根据原料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或测试流程:
3.1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担保书。
3.2每年提供一份第三方检测报告,必要时取样自检。
3.3索取第三方质量或安全证书,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
3.4在供应链关键点进行数量平衡测试- 数量平衡测试被定义为采购的原料量和在产品中使用的原料量是否相等。
采购的量=使用的量+库存的量+报废的量
3.5对采购的物料使用防盗包装或铅封。
3.6确保贸易商和中介机构(包括加工商,贸易商,冷库,代理人和经纪人)在相应的监管机构注册为食品经营者。
3.7当原料先择范围较大时,选择一些低风险的原料。
3.8一旦评估结果对原料供应链没有信心,需要改变供应链。
4、公司成品包装上的标签或声明取决于原材料状态时,需定期验证相关证明(每年至少一次),以确保证明符合性。这些声明或标签内容包括:
4.1具体来源或原产地
4.2繁殖变种承诺
4.3保证状态(如GlobalGAP(全球良好农业规范))
4.4转基因生物(GMO)状态
4.5身份保持
4.6特定商标命名成分
5、对供应商生产方法(如有机,清真,合礼)作业承诺声明的情况下,我司有必要供应向商索取证书。
5.1相关产品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各个阶段(例如采购、加工和出入库),应建立适当的控制,以确保食品安全防护的完整性。例如通过飞行检查,警卫保护,管理层监督,员工举报和视频监控等方式
5.2政府部门最近公布的易掺假的原料,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控制,并对原料重新进行薄弱性评估。
5.3为保持对薄弱性评估的审核,以反映可以改变潜在的风险的不断变化在经济情况和市场情报,应对每年进行一次正式的审核。每年审核评估完成后,需对原料薄弱性的变化情况进行评价,是否需要进行控制措施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