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速冻食品,饮料,水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类食品1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速冻食品42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0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25批次,全部合格;食糖20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包子、馒头等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3个指标。
2.速冻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3.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氯霉素、铬(以Cr计)、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铅(以Pb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胭脂红等9个指标。
4.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二、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20℃)、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6个指标。
2.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3.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电导率[(25±1)℃]、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三氯甲烷、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8个指标。
4.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溴酸盐等6个指标。
三、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果酱》(GB/T 224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酱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等4个指标。
2.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唑螨酯、大肠菌群、肟菌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噁唑菌酮等8个指标。
3.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霉菌等15个指标。
四、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赤砂糖》(GB/T 35884)、《白砂糖》(GB/T 317)、《赤砂糖》(QB/T 2343.1)、《绵白糖》(GB/T 1445)、《冰糖》(GB/T 358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绵白糖抽检项目包括螨、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糖分、色值、还原糖分等5个指标。
2.赤砂糖抽检项目包括螨、二氧化硫残留量、不溶于水杂质、总糖分等4个指标。
3.白砂糖抽检项目包括蔗糖分、螨、色值、还原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个指标。
4.红糖抽检项目包括螨等1个指标。
5.冰糖抽检项目包括蔗糖分、螨、二氧化硫残留量、色值、还原糖分等5个指标。
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等6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