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1.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糕点、保健食品、化妆品、固体饮料、蜂产品、肉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共15种商品。
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509家企业销售、生产的1184批次商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发现119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1%,其中,不合格商品中本市企业生产的商品3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47%。重点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18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0.0%,包装层数不合格6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00.5%。
从商品包装抽查统计情况来看,化妆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其他食品的不合格发现率超过20%;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的不合格率在10%—20%之间;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糕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种商品的不合格发现率低于10%;乳制品全部合格。
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茶叶及相关制品、农资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一次性用品、饮料、月饼、蜂产品、酒类、乳制品、干冻商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化妆品、洗护用品、洗化用品、固体饮料、粮食加工品共20种商品。
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329家企业销售、生产的782批次商品,发现7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对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检验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37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4.7%,净含量检验不合格37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4.7%。
3.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为电子计价秤、燃气表、水表、出租汽车计价器、数字压力计、电磁流量计、电子血压计、验光仪、焦度计、耳温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可燃气体报警器器共12种产品。
本次共抽查8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8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5%。
4.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空调、电冰箱、吸油烟机、投影机、电磁灶、坐便器、三相异步电动机、热泵热水机(器)、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热水器共10个类别产品。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208家企业生产的236批次产品,发现3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3%。
(二)主要做法
本次抽查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模式,在对往年不合格率和抽查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选取抽查重点领域及种类,探索对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过度)包装进行抽样,采取“双随机”方式,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和选派抽样人员,提升政府监管的公正性、有效性,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
1.糕点。此次抽查38家企业生产的69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9%,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2.蜂产品。此次抽查23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商品,发现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5%,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3.酒类。此次抽查47家企业生产的92批次商品,发现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3%,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4.肉制品。此次抽查24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5.糖果制品。此次抽查27家企业生产的67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5%,包装层数不合格1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1.5%。
6.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此次抽查27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7.茶叶及相关制品。此次抽查42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商品,发现1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8.乳制品。此次抽查39家企业生产的86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9.保健食品。此次抽查40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商品,发现9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6%。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0.饼干。此次抽查3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1.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此次抽查38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商品,发现15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8%,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2.化妆品。此次抽查28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商品,发现2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2.9%,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23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32.9%,包装层数不合格1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1.4%。
13.可可及烘烤咖啡产品。此次抽查3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4.粮食加工品。此次抽查24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3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3.8%,包装层数不合格1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1.3%。
15.固体饮料。此次抽查31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1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3%,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3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6.3%,包装层数不合格1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1.3%。
16.“回头看”样品。此次抽查15家企业生产的84批次商品,发现1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7%,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4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6.7%,包装层数不合格2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2.4%。
(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此次抽查19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商品。发现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8%,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1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2.1%,净含量检验不合格5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10.6%
2.饮料。此次抽查17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4.4%,净含量检验不合格1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2.2%。
3.月饼。此次抽查18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4.蜂产品。此次抽查17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1%,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5.化妆品。此次抽查34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商品,发现1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7%,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8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17.8%,净含量检验不合格4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8.9%。
6.洗化用品。此次抽查22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商品,发现1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5%,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8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20.0%,净含量检验不合格6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15.0%。
7.洗护用品。此次抽查20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商品,发现17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7.8%,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10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22.2%,净含量检验不合格7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15.6%。
8.农资产品。此次抽查3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9.调味品。此次抽查17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10.婴幼儿配方食品。此次抽查12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1.固体饮料。此次抽查17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12.干冻商品。此次抽查15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3.茶叶及相关制品。此次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14.薯类和膨化食品。此次抽查14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4%,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15.粮食加工品。此次抽查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品,发现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7%,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3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10.0%,净含量检验不合格5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16.7%。
16.食糖。此次抽查16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17.糖果制品。此次抽查16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8%,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18.酒类。此次抽查15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19.乳制品。此次抽查15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20.一次性用品。此次抽查15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三)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电子计价秤。抽查了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非自动秤产品,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重点对外观检查、称量性能、除皮称量测试、偏载测试、鉴别力测试、重复性测试、蠕变测试、回零测试、温度测试、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共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观检查、温度测试。
2.燃气表。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燃气表产品。重点对外观、密封性、压力损失、始动流量、示值误差、附加装置功能检测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水表。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水表产品。重点对外示值误差、压力损失、用水控制功能(适用于IC卡水表)、机电转换误差(适用于IC卡水表)、静磁场(适用于电子远传水表及IC卡水表)、静压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4.出租汽车计价器。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出租汽车计价器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计程误差、计时误差、切换速度误差、切换速度响应时间、电源环境、电磁环境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磁环境。
5.数字压力计。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数字压力计产品。重点对零点漂移、基本误差、回差、重复性、超(静)压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6.电磁流量计。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电磁流量计产品。重点对标识、外观、密封性、准确度等级(相对示值误差)、重复性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7.电子血压计。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电子血压计产品。重点对外观及要求、静态压力测量范围、静态压力示值误差、血压示值重复性(适用于示波法原理的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自动放气阀放气速率(适用于听诊法原理的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气压系统气密性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8.验光仪。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验光仪产品。重点对外球镜度示值误差、客观式验光仪球镜度测量重复性、客观式验光仪柱镜轴位示值误差、客观式验光仪柱镜度示值误差、出瞳光照度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9.焦度计。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焦度计产品。重点对顶焦度示值误差、非线性误差、棱镜度示值误差、轴位标记偏差、透镜光学中心标记偏差、可调挡板平行度偏差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0.耳温计。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耳温计产品。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7%。重点对规定的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项目进行了检验。
1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产品。重点对外观、示值误差、响应时间、恒定湿热试验、振动试验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2.可燃气体探测器。抽查了19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重点对外观、报警动作值、全量程指示偏差、响应时间、振动试验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
1.空调。此次抽查16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不合格项目涉及制冷量和等效等级。
2.电冰箱。此次抽查23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商品。发现5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不合格项目涉及综合耗电量、等效等级、等源效率标识等。
3.吸油烟机。此次抽查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品。发现5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不合格项目涉及全压效率、能效等级、能效标识符合性等。
4.投影机。此次抽查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5.电磁灶。此次抽查2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品。发现7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不合格项目涉及热效率、能效等级、能效标识符合性。
6.三相异步电动机。此次抽查30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不合格项目涉及等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标识等。
7.热泵热水机(器)。此次抽查8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8.家用燃气灶。此次抽查34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商品。发现1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不合格项目涉及等效等级、能源效率标识等。
9.家用燃气热水器。此次抽查2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品。发现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负荷、等效等级、能源效率标识等。
10.坐便器。此次抽查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生产、销售,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情节严重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商品,如化妆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等过度包装商品,化妆品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定量包装商品,出租汽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耳温计等计量器具,家用燃气灶、电磁灶、电冰箱、空调等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有必要的,要进行行政约谈。
(三)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律法规标准宣传,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等平台,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相关产品能效水效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营造诚信公平的购物环境。
附件:1.2020年上海市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2.2020年上海市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情况分类统计表
3.2020年上海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情况分类统计表
4.2020年上海市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明细表
5.2020年上海市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明细表
6.2020年上海市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明细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1623380436316446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