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鉴于企业终止食品生产,主动提出注销申请,现决定对江西雄峰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其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注销食品类别 | 有效期 | 注销品种明细 | 注销原因 |
1 | 江西雄峰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SC10636102900014 | 艾青燕 |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圩上桥炉前水库 |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圩上桥炉前水库 | 饮料 | 2016年2月3日—2021年2月2日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企业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