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青道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青道分公司 | 911201067548376758 | 黄欣 | 津市监红稽罚〔2020〕29号 | 2019年11月19日,当事人接到其总公司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配送的“三胖蛋”盐焗味南瓜籽(160g/袋、生产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进价为13.0214元/袋)共45袋,摆放在超市内坚果货架进行销售。2020年3月16日,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店内经营的上述食品进行了抽样。2020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NO:SC19120000113900247),报告显示,经抽样,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食品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当事人将上述食品以18.2元/袋的价格销售了36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构成要件。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为819元,违法所得186.4296元。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商品均由其总公司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统一购进配送,在购进时统一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 | /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