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10批次、饮料27批次、豆制品14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等4大类食品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7批次样品不合格,54批次样品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标称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山泉水厂生产的神童山泉(包装饮用水),经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涟钢双菱实业有限公司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经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涟源市胡家坝山泉水厂生产的胡家坝山泉桶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经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冷水江市铎山镇眉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眉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经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湖南达润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潇湘天然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经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湖南达润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达尔润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经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标称新化县名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正豆腐乳,经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发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和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涟源市市场监管局、新化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