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督促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四级调研员邵华带队,联合市公安局,对清城区、清新区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并组织两区市场监管、公安执法人员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行动中,共计检查超市、市场、酒店等经营主体及场所21间,未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向相关经营者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主动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不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日期: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