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我省天气复杂多变,降雨过程持续时间较长,强度较大。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提示如下。
一、保证食品原料安全和加工用水卫生
洪涝灾害可能会对食品供应链上各个环节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如,农作物霉变、牲畜疫病或死亡等,水和食物可能被致病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农药、兽药、鼠药、化工废物、重金属等)污染,食用这些食物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引发腹泻、痢疾等。
因此,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务必注意,一是不使用被洪水淹没、浸泡后或已经发霉变质的食物原料加工、生产、制作食品。二是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或雨水浸泡过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三是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雨水及洪水。四是不用洪水清洗餐具和冲洗食物。五是不随意捡拾洪灾水域漂浮物,或洪水冲刷地面后留下的动物尸体、野生植物,包括野菜和野果等。
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
保持清洁,饭前便后勤洗手。切配的刀、板和盛装熟食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采用高温蒸煮方式消毒杀菌。
洪涝灾害过后,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孽生,保证环境清洁卫生。要及时对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和内外环境进行彻底地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
三、食物要烧熟煮透并合理储存
汛期高温、高湿,尽量不要一次性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储存造成食物腐烂变质。短期存放食物应注意低温、防尘、防蝇虫、防鼠和隔水防潮。如发现食材变味、发粘、发霉等,应及时处理,勿食用。
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少吃冷荤类菜肴,不吃生的动物性食品。洪涝期间,食物不易保存,特别是受灾群众聚集地或参与救灾人员的食堂,要按需加工食物,尽量不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
伏天人体大量出汗,胃肠道蠕动减弱,消化功能减退,易出现食欲不振、厌食等。要注意科学饮食,荤素搭配、蔬果兼顾,特别要保证孕妇、少年儿童及老年人的营养摄入。此外,要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如有不适须及时就医。
日期: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