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糕点、肉制品、蛋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速冻食品、蜂产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5类食品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庐江县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庐江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食品添加剂问题
庐江县曙光食品厂生产的2批绿豆冰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日期: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