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松溪县康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金丝松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5130234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美味金丝松;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百盛佳烘焙店;标称生产企业为:福建松溪县康宏食品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22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福建松溪县康宏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于2020年4月14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美味金丝松80包,已全部销售完毕。福建松溪县康宏食品有限公司已依法主动对已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美味金丝松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50000元。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二、漳州市珍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手撕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513023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五香味手撕肉条;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希特隆食品店;标称生产企业为:漳州市珍桂食品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1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漳州市珍桂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于2020年4月15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五香味手撕肉条600包,已全部销售完毕。漳州市珍桂食品有限公司已依法主动对已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五香味手撕肉条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并罚52000元。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日期:202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