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全面的掌握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夏季炎热天气情况下,严守食品安全质量关,确保辖区稳定,厦门湖里所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工作按市局抽检处的通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市、县两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食检函〔2019〕62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农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禽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蛋等食品共14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约30家,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监督抽检,主要检测项目包括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抗生素等安全性指标,检测完毕后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公示此次监督抽检结果和举报办法。
同时,湖里所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的“四有两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排查整治,全力保证辖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日期: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