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但艾氏剂和狄氏剂、甲萘威、丁硫克百威、克百威、棉隆、威百亩及异硫氰酸甲酯、丙硫克百威6种农兽药在部分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年以内仍可适用以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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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