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端午节令性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24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粽子、再制蛋共2类食品200批次样品,检出粽子食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梁婆婆美味鲜粽梁兴碧销售的“腊肉粽”,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老兵鲜卤黄遂宁销售的“蛋黄粽”,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其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不熟悉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 2020年第24号食品抽检信息.pdf
相关报道: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令性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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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