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监督〔2011〕468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卫生系统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卫生系统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日期:2011-11-29
宁卫监督〔2011〕468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卫生系统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卫生系统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