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食品伙伴网汇总的食品资讯一周热闻(6.7—6.13),转载请注明食品伙伴网。
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海关总署拟对现行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修订形成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3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食品82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糕点、饼干、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20〕809号)
近年来,各类市场主体在生鲜农产品流通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力量。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解决生鲜农产品流通领域制约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业健康发展,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 促进农药出口贸易,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现就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出口农药(简称“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农业农村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部署要求,推进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加强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现制定了《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食品安全·曝光台
一团伙“以次充好”制售假酒案值逾8000万?松江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
2020年5月28日,松江警方全环节彻查、全链条打击,在沪、川、苏、赣等三省一市同时收网,成功捣毁一个制售假冒名牌白酒的犯罪团伙,抓获30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长期从事收购真酒瓶再灌装低档白酒“以次充好”的勾当,涉案总金额逾8000万元。(新民晚报)
点评:市民在选购酒水时,一定要到正规商超、授权店购买,切勿贪图一时便宜,购入所谓的低价酒、内部酒。警方也将继续以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为重点,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犯罪。
江苏海门法院对种植小青菜使用农药一案被告人判刑
被告人王某某于2019年2月至3月期间,在明知毒死蜱农药属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的情况下,在海门市某村承包大棚种植小青菜时予以使用,后将种出的小青菜销往市场。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至海门市某市场进行抽检,检出被告人王某某销往市场的小青菜中毒死蜱含量为5mg/kg。后经鉴定,被告人王某某在生产的小青菜及其大棚土壤中检出毒死蜱成分。(海门市人民法院)
点评: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种植小青菜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毒死蜱农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的认罪认罚等情节,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不良商篡改食品日期 瑞昌市监局立案查处
九江瑞昌市市监局近日查处一起擅自篡改方便面生产日期案。有群众举报,瑞昌市花园乡百姓批发部销售的今麦郎袋装方便面生产日期被涂改,要求执法人员尽快调查处理。(央广网)
点评:惜晨公司篡改方便面生产日期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案件立案查处,作案工具已被查扣,责令召回被篡改生产日期的方便面,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无名生蚝变品牌产品 改头换面身价倍涨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以低价生蚝刻印包装假冒知名品牌高价售出的案件提起公诉。2018年4月,雷某和董某成立了一家专门经营生蚝的公司,正当两人为经营状况不佳犯愁时,发现市场上某国际品牌的生蚝销量很好,售价也高,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他们动起了歪脑筋,想到了用杂牌生蚝冒充品牌生蚝出售的赚钱“妙计”。(正义网)
点评:经审查,宝山区检察院认为,雷某、董某、孙某、张某、王某结伙,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宋某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予以销售,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雷某、董某、孙某、张某、王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独家调查|真假难辨的“特医配方粉”
继5月中旬在出现儿童长期误食冒充“特医配方粉”的固体饮料而怀疑导致营养不良的“大头娃娃”事件后,月底在广州又出现了类似原因的家长集体维权事件。2018年以来,在医生推荐下,这些家长开始长期购买并给孩子服用“贝儿呔”和“敏儿舒”这两种品牌的固体饮料。与5月发生的案件不同,广州家长们维权的要点在于,医院和医生成了过敏孩子服用固体饮料的关键因素。该事件由媒体曝光发酵两周以来,广州市当地包括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卫健委等多个政府监督部门,已分别介入针对生产企业、商品流通渠道和医院的调查,但进展缓慢,涉事机构至今无一家获得明确查处和公示。(第一财经)
点评:发生在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至今仍在深刻影响着中国乳业。面对食品安全这根红线,国内头部的乳品企业都变得小心谨慎,唯恐再度伤及品牌。但市场仍在给予“固体饮料充当特医配方粉”这样的不法销售以空间。时隔十二年,中国婴幼儿奶粉的消费者依旧站在信息不对称的“弱者”一端。
男子吃河豚中毒成植物人!厨师被判刑一年
日前,崇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私自烹饪河豚鱼过失致人重伤案。该案的被告季某某,常年在渔船上工作。2019年12月23日,受被害人高某某的请求,季某某将河豚鱼在自家厨房加工烹饪后,给高某某等人食用。被害人高某某食用河豚鱼后约1小时,便出现四肢及面部麻木、神志模糊等症状,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就医。在120转诊途中,高某某突发心跳、呼吸停止,经药物抢救、心脏复苏、辅助人工呼吸等治疗措施,才脱离生命危险。经鉴定,被害人高某某因河豚毒素中毒,损伤程度已达休克(中度)以上,构成重伤二级。(看看新闻)
点评:法院经庭审后认为,被告人季某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季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保质期内的豆奶变了味,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必须严格按要求保存
赵先生因为平时上班时间比较早,所以每天的早餐都是在早餐店购买解决。那天,赵先生也和往常一样,在位于当地石淙镇的一家早餐店购买早餐,花了5元买了两个包子和1袋豆奶。当赵先生打开豆奶喝的时候却发现味道和往常的不一样,有点发酸。赵先生马上和店家理论了起来,表示该豆奶已经变质过期,要求店家退换并作出相应的赔偿。但早餐店老板坚称这个豆奶是近日进的货,外观看上去也不存在“胀包”的现象,而且确认了豆奶外包装标识也都是在有效期内,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坚持不退换并赔偿,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中国质量报)
点评: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应自觉做好销售商品的索证工作,并及时查看销售商品的保质期限,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的相关储存条件进行保存。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过程中,应仔细查看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标示,如发生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可向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央视重磅曝光!心惊!黑心商贩竟用工业稀硫酸浸泡这种水果!
红毛丹是一种热带水果,在常温条件下只能存放两三天左右,时间再长它的果壳就会变黑。为了延长红毛丹的“保鲜”期,一些黑心商贩就动起了歪心思。不久前,杭州市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抓获了一个非法生产、销售“毒红毛丹”的犯罪团伙。(央视财经微信号)
点评:警方提醒消费者,在市场上买水果要仔细甄别,看水果是否经过不正常手法处理。第一是特别艳的红,不自然的红;第二是它浸泡了之后,上面水分比较多;第三是它闻起来有刺鼻味道。红毛丹买回去了之后,如果能够放两天以上的,那很有可能就是有问题。
网页宣传和实物不符鲜美牛肚严重“缩水”
图片上看似鲜美丰硕的毛肚,送到家却严重“缩水”,这是日前市民网购时遇到的尴尬事。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超市购买了单价50.9元的“海底捞”千层毛肚为225克。令王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送到自己家的两盒“海底捞”千层毛肚化冻打开后,包装里都有大量的水。王先生再次打开该产品销售页面仔细观察发现,包装上虽然标注“净含量225克”,但同时也标注有“解冻后固形物含量大于53%”两行字样。随后,王先生打开手机购买链接发现,在购买页面上根本没有该产品固形物多少的提示。产品上原先印刷有该字样的地方,都被商家设计的图片遮挡了起来。(每日新报)
点评:既然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中,对于这一类产品固形物含量标注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生产厂家除了在产品包装上严格按照标准标注,在网络平台销售页面上也应该标注清楚。与传统的面对面销售不同,消费者无法通过对产品的直接观察来判断产品的真实情况,只能依靠网络平台提供的信息。如果网络平台不仅未将产品的重要信息公布,而且还使用其他图片,通过拼图方式,故意遮挡住重要信息,显然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损害。如果商家故意进行信息遮挡,就是为了隐瞒真实信息,最终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选择,还涉嫌对消费者进行欺诈。
高安:购买“瘦肉精”喂养肉水牛被判刑
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中国江西网)
点评:被告人刘某某明知是具有催肥作用的“瘦肉精”而予以购买,并将其喂食给出售供人食用的肉牛,将对人体产生侵害作用,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某将喂食了“瘦肉精”的两头肉牛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未出售,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超市发、物美、家乐福等北京主要商超已连夜全部下架三文鱼
北京连续两天出现新增新冠确诊病例,新发地市场从切割进口三文鱼的案板中检测到了新冠病毒。记者获悉,北京的主要商超企业超市发、物美、家乐福都已连夜下架全部三文鱼。(北京日报客户端)
点评:连锁超市企业主要依赖于原产地直采,因此可以保障超市蔬菜、水果、肉类、米面粮油等民生商品货源稳定。
3、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市场监管总局就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答记者问
6月7日是世界食品安全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点评: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和食品交易场所依法抽取并购买食品样本,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4万批次,覆盖33大类食品,检验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重金属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指标558项,检出合格产品23.8万批次,不合格产品5773批次;监督抽检的总体合格率为97.6%,与上年持平,较2014年上升2.9个百分点;监督抽检的总体不合格率为2.4%。
西贝一门店强收茶位费 深圳市场监管局要求公司整改
针对西贝一门店收取茶位费一事,6月8日,深圳市场监管局发布微博称,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不得强制收取茶位费,加强教育培训并提升服务质量。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日前有网友称被西贝一门店强收5元茶位费,并称店方表示“喝不喝都收费,服务员说贾总规定的。”(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点评:针对强制收取茶位费的做法,带有区域性消费特征。早在2017年广州市消委会就曾公开质疑“不喝茶也要收费”已形成一种霸王条款。大部分消费者到餐饮店消费时被迫收取“茶位费”,却并不知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批情况汇总
随着2014年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标准发布之前卫生行政部门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告内容已纳入了此标准中。食品伙伴网注册部整理了2014年至今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申报受理情况,以及GB2760-2014发布之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批准及不予许可的情况等,供大家参考。(食品伙伴网)
点评:自2014年起,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卫健委、原卫计委)共发布226次食品添加剂受理公告,受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373种。
进入地方立法的“公筷公勺”离消费者还有多远?
6月1日起,“公筷公勺”地方立法在甘肃正式施行。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许多餐馆酒店,公筷公勺仍然处于走在“路上”、停在“嘴上”、难以落实到“餐桌上”的尴尬境地。(工人日报)
点评:推广“分餐夹”“公筷公勺”“分餐制”等餐饮新风,不仅要立法,也需要“市场”与“公益”的多方加持。同时,餐饮企业应该建立“文明餐桌志愿者”制度,像“控烟志愿者”一样及时劝导和鼓励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和“分餐夹”。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也应该考虑到餐饮企业购置公筷公勺以及相应设备的成本问题,帮助降低企业购置成本;对于主动积极落实公筷公勺的餐饮企业,也可实行奖励政策。
检出金刚烷胺,禁用药为何阴魂不散?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443批次样品,检出17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湖南省长沙初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牧胜飞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国科学报)
点评:金刚烷胺屡禁不止的原因,除高致病力禽流感外,还有温和性流感、传染性支气管炎等病毒存在。“这些传染病需要有药物来治疗,而金刚烷胺性价比较高,老百姓比较认可”。一方面没有完美替代药物。另一方面,对散养户和部分小型养殖企业来说,仍然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和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培训。
食源性疾病是我国最大食品安全问题 应遵循食品安全五大要点
刚刚过去的2020年“世界食品安全日”,呼吁社会各界和公众采取行动,共同守护食品安全。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主任韩宏伟通过科普视频对公众关心的食源性疾病进行了解读。他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都在时刻威胁着人群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我国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食源性疾病。(中国质量报)
点评: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做熟、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食品安全“五要点”覆盖了从人到物的食物加工关键环节,精炼地总结了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有效经验,适用于食品加工、餐饮单位,特别是家庭厨房。
四机构联合发布:科学认识益生菌 澄清益生菌十大认知误区
近年来,益生菌(probiotics)的作用越发受到人们的重视,但不少消费者对益生菌仍存在诸多认知误区。6月11日,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CFIC)联合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健康传播分会四家专业机构发布了《科学认识益生菌——澄清益生菌的10个常见认知误区》,帮助消费者更全面了解益生菌相关科学知识。(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点评:《科学认识益生菌》指出,益生菌应当是活菌,死菌不属于益生菌。大多数研究表明,益生菌活菌的效果优于相应的死菌。但死菌的代谢产物和细胞成分可能有一定健康益处,比如多糖、短链脂肪酸等物质都是对健康有益的。《科学认识益生菌》指出,不同菌株之间可能产生协同增效作用,但并不是所有菌株组合都具有这种效果。因此益生菌产品中含有的菌株种类多少与其效果并没有必然联系,多种菌株优化搭配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除此之外,《科学认识益生菌》还对益生元、益生菌安全性、益生菌健康作用等误区也进行了解读和澄清。
二、国际热闻
1、国际预警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20年第23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0年第23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5例。(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控制花生产品中的黄曲霉毒素,避免出现超标的情况。同时应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0年5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食品情况(5月汇总)
2020年5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多批次食品,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包括全部或部分含有污秽的、腐烂的、分解的物质或其它不适合食用的物质和疑含三聚氰胺和/或三聚氰胺类似物等。(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0年4月我国食品违反澳大利亚进口食品控制法情况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更新4月份进口食品违规情况,通报我国出口腐乳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控制花生产品中的黄曲霉毒素,避免出现超标的情况。同时应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0年6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6月10日更新)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受二氧化硫污染 我国一款出口竹笙在澳被召回
2020年6月9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召回通告,TransAsian Food Centre Pty Ltd正在召回一款竹笙,因为产品受到了化学/污染物(二氧化硫)污染。(食品伙伴网)
点评:受召回产品的原产国为中国,保质期为2021年5月30日。在西澳大利亚州的亚洲杂货店销售。澳新食品标准局建议消费者不要食用上述产品,可以将产品退回购买地点获取全额退款。
我国台湾地区出口果冻不合格 已销至多国
2020年6月9日,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发布2020.2338号通报,丹麦通过欧盟预警系统通报原产于我国台湾地区的果冻不合格。据通报,此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产品中含有未授权的卡拉胶且食用时存在窒息风险。目前产品已经退出市场。(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相关产品出口商,要充分了解贸易国对产品的进口要求,避免出口产品被通报。
美国解除对我国出口虾产品的自动扣留
2020年6月5日,美国FDA网站更新了进口预警措施(importalert),其中,对我国1家企业的相关产品解除了自动扣留。(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2.国际食品
泰国继续延缓从中国进口猪及猪胴体
泰国政府宪报6月5日消息:由于泰国畜牧发展司在2020年1月15日发布延缓从中国进口猪及猪胴体、野猪及野猪胴体的通知,已经在5月13日失效,并且中国爆发了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 ,国际动物卫生组织(World Organisation for Animal Health : (OIE))说明这种动物疫病会广泛传播。(食品伙伴网)
点评:为了防止该疫病蔓延到泰国,泰国继续延缓从中国进口猪及猪胴体。在5月26日,泰国畜牧发展司发布延缓从中国进口猪、野猪、猪胴体、野猪胴体的通知。该通知在6月5日刊登泰国政府宪报。该通知有效日期为:刊登政府宪报起第2天至第90天。
我国禁止进口俄罗斯不合格鸡爪
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6月5日官网报道:因俄罗斯联邦C级鸡爪不符合我国相关产品感官指标要求(产品带有淤血、溢血、黑斑、黄皮及其他非正常现象)。(食品伙伴网)
点评:官网称我国将禁止先前获准出口上述产品的俄罗斯企业的出口行为,其出口许可证或将被海关总署注销。目前俄联邦兽植局已将相关信息通报至地方分局及联邦权力执行机构兽医部门。
俄大型乳企EkoNiva(艾克尼娃)与我国签署乳制品供应合同
俄大型乳企EkoNiva网站6月6日消息:两周前,该企业与我国签署一份具有较长保质期乳制品的供应合同,产品预计将于一个月内发货:通过海运发往大连港。(食品伙伴网)
点评:当前俄罗斯乳制品可通过铁路(费用较高,但实效快)及海运方式出口中国,其主要竞争对手-新西兰及欧洲乳品生产商仅能采用海运方式。目前,位于沃罗涅日地区的EkoNiva集团的Anninsky工厂的产品已获准出口到中国。
越南某企业因违法生产饮料被罚款
越南某媒体2020年6月1日报道:越南Kon Tum省工商部下属机构市场监管局,经检查发现某饮料企业有违法生产行为。(食品伙伴网)
点评: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检查队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ARICO饮料产品被处以5260400越南盾(折合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
三、食品科技
中国农科院发布2017—2020年十项重大科研进展
6月10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发布2017—2020年十项重大科研进展,涵盖农业生物技术、重大动植物品种选育和推广应用、农业重大疫病防控、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等多个学科领域。其中“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的进展3项,“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进展4项,“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的进展3项。(央视新闻客户端)
华中农业大学等发现影响玉米粒重基因
一个由华中农业大学、扬州大学、美国冷泉港实验室、密苏里大学等单位科研人员组成的中美联合团队,报告发现了影响玉米粒重的基因,该基因优化了光合作用,使玉米产量得以提升。相关成果近日发表于《植物生理学》。(中国科学报)
中国农科院研发成功一项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
中国农业科学院一个科研团队日前在农业污染物快速检测技术上获得新突破。科研人员研发成功一套快速检测系统,5分钟左右即可检出农产品中的多种农药残留。(新华网)
非洲猪瘟疫苗临床试验进展顺利
6月10日,《中国科学报》从中国农业科学院2017-2020年重大科研进展发布会上获悉,由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非洲猪瘟疫苗环境释放和临床试验进展顺利。(中国科学报)
日期:202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