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灭多威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路口农贸市场徐召秀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农产品物流园叶菜交易区4号棚3、4号摊位班文俊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贵州恩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贵州正安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西门农贸市场申德销售的豇豆,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农贸市场摊位号10陈忠英销售的白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威宁县泰兴坤水果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榕江分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施秉县林谦蔬菜店销售的小葱,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平塘县曾凡书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一、晴隆县果之缘果蔬店销售的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