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2020年起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要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对推动水产转型升级、促进水产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产工作重点,作为推动川鱼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来狠抓落实。通过实施“五大行动”,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有力地促进全省水产养殖方式转变、养殖生态环境改善和水产种业发展质量的提升,实现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作。“五大行动”的实施由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水产局组织具体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各项工作,把握好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担负起本辖区“五大行动”组织和指导责任。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教学机构配合,企业主动参与,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机制,强化支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协调加大对“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把“五大行动”与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和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工程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与各产业创新团队、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协同项目紧密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协同配合,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体系优势和专家队伍作用,做好技术模式提炼、集成和示范,研究形成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好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可度,为水产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各市(州)做好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30日、10月30日前,将“五大行动”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含《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情况统计表》)报省水产局。
联系方式:
1: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 盛大见 联系电话:18224001638;电子邮箱:1468579940@qq.com
2:省水产局技术推广总站 王 艳 联系电话:028-87717299;联系邮箱:582988445@qq.com
附件:
1、《四川省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2、《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 附件1-2.doc
日期:202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