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6大类食品31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301批次,不合格16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1、厦门市湖里区世香园蛋糕店销售的甜麻花(油炸面制品)(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厦门市湖里区美其道包子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3、漳浦县启茂纯香肉包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4、福安市陈滨光饼店销售的麻花(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5、漳州市芗城区谢国宝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销售的蛤蜊(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氯霉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2、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陈秀莺水产品店销售的菜鲟(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诺氟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晋安分公司销售的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4、泉港区阿生海鲜行销售的花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5、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鲤城涂门街分公司销售的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6、惠安县敬辉超市销售的泥鳅(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氧氟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7、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顺昌中山店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氟苯尼考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州有容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日生产的福泽“台湾风味”海蜇头(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泉州江滨北路分店,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漳州市锦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地瓜干(丝)(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标称连城县广大食品厂2019年12月1日生产的红心地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丰泽区来福隆超市,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西藏央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15日生产的参鹿宝,西地那非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东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溪美分店,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6期).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16期).xls
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16期).docx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日期:202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