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或被其他单位抽检饮料、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5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温州市瓯海梧田悦厨小吃店加工自制的旱蒸牛肉,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文成县卓小叶食品店销售的米烧47°(白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金华市婺城区八群酒坊销售的荞麦烧,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宁波市江北区潮龙海味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果品批发有限公司(周伟伟摊位)销售的晴王葡萄,己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宁波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高新区梅墟路分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蔬菜副食品分公司0253摊位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
(一)嘉善县干窑镇如莲酒坊销售的标称嘉善蜜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松林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余姚康寿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思特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三)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嘉兴中山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结晶白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嘉善轩华诗酒业商行销售的标称仙居县仙梅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梅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宁波欢蓓贝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INDUSTRIAS LACTEAS ASTURIANAS, S.A.生产的安莱俪依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维生素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宁波欢蓓贝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重金属超标
海宁市许村镇亚雷副食品商店销售的红薯粉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温州、嘉兴、台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