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青海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5月26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件发送至:qhspj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青海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邮编:8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青海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 青海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0971-8865617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日期: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