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4月24日称,美国商务部已正式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对越南出口查鱼的第15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POR15)。
据此,对与美国商务部配合回答问卷调查的越南企业征收的最终税率为每公斤0.15美元(相当于出口价的3.8%),与第14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所示的每公斤1.37美元相比,已大幅度下降。对尚未与美国商务部配合的企业征收的税率为每公斤2.39美元。此外大部分越南查鱼出口商都继续享受为零税率。(完)
日期:202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