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禁止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吁再次引发人们关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率先把“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提高站位,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通知指出,《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精神及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更加严格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知强调,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的背景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充分认识《条例》对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和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并在监管执法的实际工作中予以贯彻实施。
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要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打严防隐秘性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联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其次是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及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食用为目的出售、购买、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最后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12345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梳理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在适用《条例》查处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对同一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严格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的监管和指导,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条例》明确的责任义务,对违法行为既要严格依法处罚,同时也要利用行政指导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整改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认真学习,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各项工作,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