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消息,为之前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农药和兽药设定最大残留限量。
根据《食品条例》第29(3)条的规定,目前不允许在食品中检测出兽药。自2020年5月1日起,新加坡将按照新修订的残留限量对食品中特定的农药和兽药进行管理。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sfa.gov.sg/docs/default-source/default-document-library/circular---maximum-residue-limits-for-pesticides-and-veterinary-drugs-in-foo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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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