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日本消费者厅网站发布通知,新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扩散后,根据《食品标签法》制定的食品标签标准灵活操作规定,对除了对预防健康非常重要的过敏原和有效期标示之外的标签标示,实施灵活操作。如食品标注的原料成分、营养成分与实际不一致的,一般仅向消费者发出通知,并在公司内部和网站公布,暂不对此类情况强制实施监管行动。
该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实施。
此外,新冠疫情期间对中国进口的食品原料实施的《关于食品标示标准的应用》将被废止。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caa.go.jp/notice/entry/019558/
日期: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