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86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854批次,不合格14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丰泽区二妹小吃店销售的卤味半鸭(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1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中山市粤兴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0日生产的腊肠(风味腊肠),氯霉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初检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1、尤溪县西城镇新辉超市销售的土鸡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氟苯尼考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虾菇(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3、福建省家优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霞淮社区南淮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腐霉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4、莆田市荔城区秋英猪肉摊销售的猪肝(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秀峰路分店销售的濑尿虾(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6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6、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7、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西天尾店销售的红辣椒(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水胺硫磷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称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5日生产的即食海蜇王,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新天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2、标称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3日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标称厦门市大龙发工贸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2019年8月20日生产的墨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沃尔玛(厦门)百货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香港利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吉富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生产的菩提榄(话化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捷鸿食品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省思源矿泉水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3日生产的岜峰山泉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