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对“米袋子”等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时间为2020年2月到3月份,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120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3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531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糕点,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方便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速冻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肉制品1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蔬菜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调味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糕点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8.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乳制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