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100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抽检部分食品1006批次,合格样品1005批次(详见附件2),不合格样品1批次(详见附件3)。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朔州市德鑫康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朔州市德鑫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奶西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1mg/g,标准规定为最大允许限5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不合格产品情况的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山西省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6月24日前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及检验项目.doc
2. 附件2 部分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 附件3 部分食品抽检不合格-.xls
4. 附件4 消费提示.doc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日期: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