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办公厅刚颁发通知,传达政府总理对检查和评估大米供应及出口情况的指导意见。
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主持并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财政部及有关机关成立跨部门检查团,同各地方、主要大米出口企业视察、检查、评估大米的供应、出口情况以及大米储备、大米出口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而向政府总理报告,考虑并对大米出口活动作出决定。
在获得跨部门检查团的评估报告之前,政府总理要求暂停新签大米合同,对已签署的大米出口合同,将根据跨部门检查团的评估报告及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具体的举措。
在当前气候变化及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财政部负责确保大米供应稳定。(完)
日期: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