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关于提供饮用水的通知。
据通知,新加坡环境公共卫生(适用饮用水)(第2号)条例,于2019年4月1日生效。由新加坡食品局管理。
饮用水供应商必须确保在经营过程中提供的饮用水没有污染且有益健康。未能遵守的供水商将依法处置,如罚款不超过2万元。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sfa.gov.sg/docs/default-source/food-retailing/circular-on-provision-of-drinking-wat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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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