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通知》(农质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现将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详见附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深刻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于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开展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本区域内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和预警,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协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调整监测方式
为适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抽样以市场随机抽样为主,生产基地、养殖场、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环节抽样比例由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自行确定,不作硬性要求。
三、结果报送
1.时间要求
收到文件后及时开展例行监测工作,3月25日前报送检测结果。
2.报送方式
检测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红头文件盖章扫描为pdf格式)上报,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联 系 人:孙 信
联系电话:15035165818
邮 箱:sxncpjgj@126.com
附件: 2020年第一季度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7日
日期:202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