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统一保健食品形式审查标准,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云峰戎卫华
联系电话:010-88330876 010-88330866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liyf@sda.gov.cn,yuchao@sda.gov.cn
附 件: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