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冷水滩区欧某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2020年1月30日,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欧某在黄泥井市场入口处铁路带附近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猪肉,执法人员当场扣押野猪肉31斤、野猪内脏5斤、刀一把,货值金额约1200元。现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道县益康大房爱莲中路店涉嫌哄抬物价销售口罩案
2020年1月28日,接到消费者举报,道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道县益康大房爱莲中路店哄抬口罩价格。经初步调查,该药店于2020年1月27日晚上,以5.5元/个从一流动供货商购进一次性高效防微颗粒物口罩2包(每包50个),2020年1月28日以10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共销售63个。目前该局对其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案例三、道县李某涉嫌销售三无口罩产品案
2020年1月28日,道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李某店内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上无任何中文标识,无产品合格证,且无法提供任何票据和合法来源。以3元/个、3.5元/个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现场查获未销售三无口罩19盒,目前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四、祁阳县玉和堂药房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案
2020年1月31日,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对祁阳县玉和堂药房进行检查,现场查得该药房正在销售的“碟恋花”口罩未明码标价,经查,该批“碟恋花”口罩是从长沙购进,共购进500个,已销售490个,库存10个,购进价格为2元/个,实际销售价格为3元/个,当事人销售“碟恋花”口罩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东安县旺家福副食店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2020年1月29日上午,东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安县旺家福副食店进行检查并粘贴防控指挥部1号文件时,发现该店易某经营的猪肉无法提供检疫合格证明,现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六、冷水滩区黄泥井市场刘记水产经营部涉嫌销售野生动物案
2020年2月1日中午,接群众举报黄泥井市场有经营门店偷偷销售野生动物。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森林公安、辖区街道社区对该经营门店及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大门紧闭。随后拨通门店招牌上负责人电话后对方问要什么货,得知是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开门配合执法检查,就称不在冷水滩并挂断电话。在多方见证下,联系开锁公司打开经营门店及仓库,现场查获各类蛇47公斤、冻体野鸭1只,森林公安依法现场予以扣押。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七、双牌县益生中信大药房涉嫌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用口罩案
2020年2月1日,双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发现,双牌县益生中信大药房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涉嫌假冒。经初步查明涉案产品与飘安公司通过媒体发布的假冒口罩特征基本相同,当事人购进了飘安牌一次性口罩1箱,一箱共150包,20个/包,共3000个,购进价格16元/包,一次性支付现金2400元,于1月23日开始以销售价20元每包、50元每包不等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双牌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已销售的涉案产品,截至2020年2月2日,已有6人前来退款,共退款102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八、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康民诊所涉嫌销售过期药品案
2020年2月1日,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区岚角山街道康民诊所高价销售口罩,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诊所销售高价口罩,但在其诊所内发现有部分药品已过期。现已对该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案例九、零陵区昱新超市涉嫌未明码标价且高价销售一次性口罩案
2月1日,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口罩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经现场初步调查,当事人以2.2元/个进购100个,以3.5元/个的价格销售了15个,超过了疫情期间由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哄抬物价情形认定的标准,共计获利19.5元。针对上述行为,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下调口罩价格,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十、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镇排楼村卫生室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2月2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巡查时发现,该县涔天河镇排楼村卫生室在门口发布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医疗广告违法行为,现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供稿:永州市市场监管局 )
日期:2020-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