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天津市宝塔调味品厂等4家企业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xls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日期:2011-09-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天津市宝塔调味品厂等4家企业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xls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