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号),涉及我省2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猫(网店)销售的兰花豆(蟹黄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浏乡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蟹黄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淘宝(网店)销售的六安瓜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六安茗抱春茶业(经营者为安徽省茗抱春茶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茗抱春茶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齐山福源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六安瓜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淘宝(网店)销售的水阳三宝豆腐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皖南特产馆(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方太贵商贸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宣城市水阳三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阳三宝豆腐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日期: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