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20-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高咖啡因健康功能食品也要与食品、畜产品统一标示咖啡因含量及“儿童、孕妇、对咖啡因过敏人群食用时的相关注意事项”。
2. 修改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单独制定2周岁以下幼儿的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对于没有每日营养成分标准的营养成分,按照韩国人营养素摄入标准的相应年龄的标准值制定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
3. 制定不标示保质期或篡改保质期的相关行政处罚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2月18日。
日期: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