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山椒凤爪(辐照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263262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日期/批号:2019年8月22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实地检查,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和仓库内未发现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且规格型号为100克/袋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
(三)重庆市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该店召回不合格产品。该店已主动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该店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目前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正在召回过程中。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秀山县冉先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开展了自查,问题原因正在调查过程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日期:202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