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39批次,涉及餐饮食品、酒类、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等13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25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2批次样品尚在异议期限内,如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提出异议申请,对异议情况另行公布)(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新东北特产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军粮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军川白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7月10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亚奇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哈达蔬菜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酸脆坊酸菜(生产日期2019年11月29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生蚝小镇海鲜店提供的餐盘(提供日期2019年11月2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仁爱刘老妈砂锅坛肉馆提供的碗、盘子(提供日期2019年11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该2批次样品目前尚在异议期限内,如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提出异议申请,对异议情况另行公布。
(三)哈尔滨市南岗区擀面先生面馆提供的盘(提供日期2019年11月2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四)哈尔滨市南岗区春妮馅饼征仪店提供的碗、盘(提供日期2019年11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阿城区顺达平价仓买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白酒(生产日期2017年2月19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富裕县鑫洋洋食杂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鑫德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高粱原浆酒(生产日期2019年9月12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钩鱼天福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肇东市大六零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六零肇东粮食酒(生产日期2015年1月8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哈尔滨市松北区国富副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中国·黑龙江省庆安银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米酒(白酒)(生产日期2019年4月15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哈尔滨市道外区新大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小米黄金酒(生产日期2018年6月18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六)哈尔滨市香坊区梦好又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军工高粱王白酒(生产日期2018年6月18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