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1号店森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省龙岩市森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洪湖藕粉产品
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1号店森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省龙岩市森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洪湖藕粉;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22日;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月9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龙岩市森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15袋,已全部销售。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日期:201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