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有机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有机农业扶持力度
党的十九大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当前处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发展农业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双重任务,迫切需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正如您所建议,有机农业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手段。2016年,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到2020 年基本建成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政策目标,要求以现有补贴政策的改革完善为切入点,从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加快推动落实相关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强化耕地、草原、林业、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补贴政策,探索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高效节约用水等有效支持政策,政策目标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2017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成为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的重要遵循。为支持各地有机农业产业发展,中央财政从适度规模经营、优势特色产品、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加强对有机农业的信贷支持,信贷向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涉及种、养、林3大类15个品种的有机农业可按规定获得中央财政补贴。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将绿色有机农业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更好促进有机农业发展,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的支持政策。如内蒙古、广西、宁夏等自治区将有机农业列入自治区品牌农业(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并明确任务措施;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上海、重庆等省市对有机农业项目的认证费、产品环境检(监)测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海南省政府出台支持品牌农业发展政策,对发展有机认证的首个产品奖励30万元。
此外,我部系统所属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针对所属国家级贫困县的有关认证企业,实施认证费减免35%的优惠政策。其中西藏自治区全境减免所有认证费用;青海省全境减免三分之一年度检查费,年度管理费按照年销售额下限收取。该中心还先后在西藏、青海、宁夏和内蒙等边远地区举办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技能培训班、有机畜牧业技术培训班,加强了该地区有机生产和管理的技术力量。
因此,您所提的建议已在现行政策中有所体现。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对有机生产者的扶持政策。
二、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认证
正如您所说,一些认证机构仍然存在不诚信认证的行为,影响认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需要实行最严格的认证。按照现行管理体制,目前市场监管总局下属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置。
自2001年成立以来,国家认监委建立了包括有机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良好农业规范(GAP)、无公害农产品等在内的10种认证制度,覆盖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基本建立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食品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对保障食品农产品安全、提振消费者信心、促进贸易便利起到了良好作用。2011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保证认证活动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先后对《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GB/T 19630)等法规、规章与国家标准进行修订,提高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有机产品认证制度,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国家认监委将根据职责继续建立和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继续加强有机产品认证行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同时,深入开展并积极推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县、市)”建设工作,通过鼓励创建区域知名品牌,引导地方政府、认证机构加强认证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三、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有机产品监管
根据职能职责,国家认监委建立了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市场监管体系框架。每年组织地方质检部门开展包括有机产品认证在内的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管理。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企业和机构进行限期整改和行政告诫。同时,国家认监委还以提高有机产品有效性为目标,以消费者的视角,在有机产品销售量较大的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及网络电商等新兴业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对市场中标称“有机”的产品真伪性和符合性进行抽查,对真正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进行检测。
我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开展有机产品监管工作,组织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期或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获证单位的非例行检查频次和抽检力度,严格执行不合格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处理事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获证企业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和证后监督管理,规范提高使用标志的水平;开展市场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不规范使用及假冒行为。
目前,市场上仍存在一些企业未按标准从事有机生产、用假冒伪劣产品充当有机产品的行为。下一步,我部将与国家认监委和市场监管总局保持密切配合,持续加强对有机产品的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和监督抽检力度,以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认可。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部已连续举办了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旨在为有机农业搭建实体展示平台,为有机产品创造市场商机。每届博览会期间还组织召开有机农产品市场与发展研讨会,分析国内外形势,传播有机生产理念和文化。
近年来,我部进一步加强绿色有机农业培训、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先进典型,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华夏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博览”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报道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工作动态,为绿色有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8—2019年间,我部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 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集中宣传推介活动,在超市、学校、社区开展绿色食品品牌宣讲活动,邀请记者、基地和企业,深挖“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绿色食品典型案例,促进了社会公众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理念的深刻理解和认同,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感谢您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发展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 农办议2019-376ceb.CEB
日期: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