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7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4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禁用农药、有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惠州三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怡佳饮料厂生产的金九凉茶风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州市花都区新雅广隆购销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仔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珠海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市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香辣味,菌落总数和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禁用农药问题
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台山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黄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田县吉发食用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生产的吉发墨鱼,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州市海珠区龚章良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香烤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珠海市信美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旺加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坛香剁辣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东佰为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仙美蔡联兴调味品厂生产的正地都新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 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老菜农副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惠州欢乐海湾购物中心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老菜农副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佛山市南海区黄歧德喜超市顺德龙江分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威泰农副厂生产的和味正菜(盐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梅州市正华名品购物中心 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伟发食品厂生产的潮汕菜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边贸分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瑞洪兴腌制厂2019年8月20日和2019年8月10日生产的地都洪兴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平远县飞龙实业有限公司飞龙超市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仙美蔡联兴调味品厂生产的正地都新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佛山市禅城区乐鹏百货店 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德生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珠海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市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麻辣味和海蜇麻油味,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斗门区井岸大厦鹏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珠海市广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肉松蛋卷仔和芝麻肉松蛋卷仔,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惠州欢乐海湾购物中心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唯诺冠动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珠津分公司生产的特浓牛乳干酪味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黄田市场张庆标牛肉档销售的牛肉,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7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8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6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日期: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