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81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7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牡丹江市东安区美廉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关东酸菜厂生产的东北酸菜(生产日期2019年9月3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牡丹江市东安区美廉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哥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大瓜子(生产日期2019年9月2日)、多味大瓜子(生产日期2019年9月2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宁安市北域珍奇山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生产日期2019年9月15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绥滨县福乐多超市食品部销售的标称鹤岗市兴源白酒厂生产的高粮王白酒(生产日期2018年7月10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黑龙江马功食品有限公司宋站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马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功坊酒(配制酒)(生产日期2019年1月10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