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47-19号通知,规定了输华禽肉制品的证书要求。
据通知,出口到中国的禽肉制品需要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中的表格FSIS 9080-3内提交出口申请。有资格出口禽肉制品至我国的必须是获得FSIS批准并在我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的加工厂,FSIS已在对中国的出口库中详细列明了合格禽肉制品和不合格的禽肉制品。此外,FSIS还规定了输华禽肉制品的消费者安全检查员(CSI)和公众卫生兽医(PHV)的签证要求。
更多详细要求参见:https://www.fsis.usda.gov/wps/wcm/connect/8d0f2954-0efa-4a8d-a0c5-48072517ef39/47-19.pdf?MOD=AJPERES&CONVERT_TO=url&CACHEID=8d0f2954-0efa-4a8d-a0c5-48072517ef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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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