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荷兰食品及消费品安全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三国动物疾病的临时控制措施》,更新了多个国家的动物疫区及禁止进口措施。该措施规定,荷兰禁止从中国大陆地区进口所有家禽和相关产品(肉、蛋等)、犊牛或牛的肉或骨粉制作的动物饲料(不包括犊牛肉、牛肉及其制品)、2011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采集的牛或绵羊的精液胚胎。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nvwa.nl/documenten/export/veterinair/ks-documenten/werkvoorschriften-dierziekten/tmdl-01
日期: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