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12号公告,拟修改《儿童饮食生活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明确规定要标示营养成分含量的颜色、形状的儿童嗜好食品类型,并根据其修改,修改相关事项。
2. 修改品质认证申请、变更申请时提交材料中的引用法规条文。
3. 实行儿童质量认证有效期延长申请制度:规定了经营者拟延长儿童质量认证有效期时,应在3年有效期届满前15天内向食品药品安全处等提出申请,并且还规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处等进行延长审查后将有效期延长在3年以内的延长申请的程序及方法等。
4. 质量认证标示图案及颜色标准参照基本图案,按照各类产品材质、设计可进行自由调整。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12月23日。
日期:2019-11-12